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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分別向初中、高中畢業生致信,介紹了高中、中職與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并提醒防范各類電信網絡詐騙。
為切實幫助廣大初中、高中畢業生提前了解下一學段國家及浙江省學生資助政策,省教育廳分別發布了《浙江省高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指南》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指南》。具體內容,一起來看↓↓
浙江省高中學校
學生資助政策指南
目前,浙江對高中學校學生設立了以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為主的資助政策,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安心入學。學習成績優秀、技能表現突出的中職學生,在校期間將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具體政策內容主要包括:
普通高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
免學費
對就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具有正式學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烈士子女、持證殘疾學生、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以及因病因災因突發事件導致經濟困難學生和學校據實認定需要資助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資助對象)免除學費。對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資助對象,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學費標準進行減免。
國家助學金
對就讀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資助對象發放國家助學金。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政策
中等職業教育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級及以上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免學費
對就讀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所有在校生免除學費(非民族地區中等職業學校設置的非戲曲表演類的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對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當地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學費標準進行減免。
國家助學金
從2025年春季學期起,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三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以及被認定為資助對象的非涉農專業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
浙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571-88008627、88008845。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專科
學生資助政策指南
目前,浙江已經建立健全了以“獎、貸、助、補、減、勤、免”為主要內容的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在政策上能夠確保實現應助盡助。浙江省高校隨大學錄取通知書有一份《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申請表》,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認定的資助對象按規定給予資助。
高校新生如遇經濟困難,入學前,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幫你解決學費住宿費困難;入學時,“綠色通道”保你順利辦理入學;入學后,多項資助政策伴你完成學業。具體政策內容主要包括:
國家助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
浙江省政府獎學金
浙江省政府獎學金用于獎勵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勵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學年內,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和本專科生國家勵志獎學金不可兼得。
國家助學金
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納入全國招生計劃內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含預科、高職、第二學士學位,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生活費用開支,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具體標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至50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可以分為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按照普通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管理,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并貼息,金融機構向普通高校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信用貸款,幫助解決在校期間的學習和基本生活費用。全日制本專科生貸款金額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為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70個基點執行。
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農商銀行(農信聯社)等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從2025年起,全省范圍內全面開展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擴面工作,將貸款對象范圍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擴大到中等收入及以下家庭學生。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界定標準由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
服兵役高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浙江省地方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類一檔地區和海島縣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補償和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本專科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校內資助
高校按規定提取專項經費用于資助學生,資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發展性資助等。
浙江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571-88008844、88008845。
來源:臨海發布綜合浙江發布、浙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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