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動火作業和建筑保溫材料火災多發頻發。據統計,2020年至2024年全國因焊割烘烤等動火作業引發火災4.1萬起,亡507人,分別占生產作業火災總數的7.4%和60.3%,全國共發生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火災3353起,亡123人。
此期間發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災,事故中 有6起為動火作業引發,有7起涉及易燃可燃保溫材料,此兩類安全隱患已經成為引發火災和重大人員傷亡的重要原因,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例1:江西新余沿街樓火災
2024年1月24日15時30分許,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天工南大道佳樂苑沿街店鋪地下一層發生火災。事故造成39人遇難,9人受傷。
經事故調查,火災原因為佳樂苑綜合樓地下一層違法違規建設冷庫,施工作業中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縫劑時釋放易燃氣體局部積聚達到可燃條件,在擠塑板上鋪設塑料薄膜時產生靜電放電點燃積聚的易燃氣體,引燃聚氨酯泡沫、擠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所致。
案例2:河北滄縣一廢棄冷庫火災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滄州市滄縣崔爾莊鎮東村一廢棄冷庫在拆除過程中發生火災,導致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323萬元。
經火災事故調查,火災原因為施工作業人員違規使用氣焊切割引燃冷庫墻面的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導致火災。
關于建筑外墻保溫材料,有關消防措施
建設單位應履行以下職責:在高層建筑墻體設置防火警示標識,加強對外墻保溫層的巡查和維護,發現破損及時修復,別讓隱患有可乘之機。及時清理建筑外墻周圍和屋面可燃雜物,不在外墻周圍進行電氣焊、焚燒垃圾等動火作業,防止小火釀大災。
管理單位應落實以下管理要求:確保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與高層建筑外墻保持安全距離,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清理建筑內違規停放的電動自行車。做好共用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持疏散通道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微型消防站定期開展消防培訓演練,及時處置撲救初起火災。
個人應遵守以下行為規范:不在建筑外墻周圍和屋內堆放可燃雜物、動用明火、亂扔煙頭,不在建筑內和周邊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消除身邊火災隱患。電動自行車不進樓入戶、飛線充電,停放、充電遠離建筑外墻,不挪用、損壞公用消防設施、器材,用行動維護公共消防安全。停車不占用消防車通道,不在公共區域、樓梯間堆放雜物,共同守護消防生命通道。
關于動火作業
來源:三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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