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這座城市,每一塊磚瓦背后都藏著無數人的故事。2004年的北京,房地產市場方興未艾。李先生和王小姐像無數北漂青年一樣,在這座城市相遇、相知、相愛。那時的他們憧憬著共同的未來,決定合力在這座城市扎根。
五環外的一套兩居室成為了他們的選擇,總價50萬元,兩人各自出資10萬元作為首付,剩余30萬則通過王小姐的公積金貸款解決。購房合同上,兩個人的名字并排而立,像是給這段感情蓋上了雙重印章。
然而命運總是喜歡跟人開玩笑。2006年,房子的產權證還未到手,兩人的感情卻已經出現裂痕。爭吵和冷戰之后,王小姐選擇放手。"我不想再和這房子有任何瓜葛,"她說,"你把我的首付款和已還貸款還給我就行。"通過共同好友,李先生轉賬給了王小姐20萬元。他們約定這筆錢既是感情補償,也包含房產份額轉讓。只是在感情失意的時刻,誰也沒想到要簽訂書面協議。
十八年悄然流逝,當年50萬的房子已經升值到330萬。這期間,李先生一直按時還貸,默默承擔著房子的所有開支。直到某天,一紙訴狀將往事重新翻開。王小姐提起訴訟,要求分得房屋增值對應份額。她的理由是:當年的20萬是感情補償,與房產無關;況且她不僅出了一半首付,貸款還用的是她的公積金。
法庭上,李先生提交了18年來的房貸明細和327張物業費票據,每一張都記錄著他對這個家的守護。而王小姐能拿出的只有幾張褪色的電影票和干枯的玫瑰花瓣,無法證明當年的出資情況。
海淀法院家事法庭的數據顯示,2016-2023年間的戀愛期間共同購房訴訟中,只有23%的原告能夠提供有效的出資證明。一位從業二十年的房產中介老張感嘆:"現在房價漲得太快,很容易引發這類糾紛。"
中國政法大學的婚姻法專家指出,自2001年《婚姻法》解釋三實施以來,房產歸屬的判定越來越"去情感化"。某婚戀平臺的調研顯示,86%的90后支持戀愛期間簽訂財產協議,62%的人會在約會第三次時主動透露房產情況。這或許是新一代年輕人從前人經歷中總結出的智慧。
判決生效那天,李先生回到小區,翻出塵封已久的舊手機。短信草稿箱里,那條存放了十八年的消息終究沒有發出就被刪除。站在樓下,他望著這座承載了太多回憶的建筑,明白有些故事注定要隨著時間塵封。
用不動產來錨定愛情,就要承受時間的風化與增值帶來的考驗。購房合同上的名字最終會成為斑駁的刻痕,提醒著人們比房價更難把控的是人心的波動。在這個契約與荷爾蒙共舞的時代,也許我們需要學會用法律條文來書寫浪漫,讓公證章印來見證永恒。
畢竟,真正的家不是四面墻壁,而是兩個靈魂共同構筑的精神空間。在房價飛漲的年代,我們更要記住:愛情可以轟轟烈烈,但對未來的規劃必須細致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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