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多爾袞沒有娶自己的嫂子孝莊太后,他也毫無疑問,是讓順治帝的家庭關系變得更加混亂的罪魁禍首。順治帝即位之后,首先要面對的,就是親哥哥豪格與叔父多爾袞因為爭奪皇位產生的巨大矛盾。作為上位者的攝政王多爾袞,開始大興刑獄,將豪格及其支持者投入監獄,大有要置侄子于死地的勢頭。據朝鮮史料記載,當時還是因為小皇帝順治“啼泣不食”,終日哭泣、絕食,為兄長求情,才換來豪格的不死。幾年后,順治帝恢復了豪格肅親王的爵位,并在冊文中明確說:豪格底定中原有功,要為他“昭雪”。換言之,之前多爾袞給豪格定的罪是冤枉的。
盡管在弟弟的庇護下,豪格得以保全性命,但掌政的多爾袞絕不會輕易放過他。清朝入關后,豪格雖然立有一系列軍功,卻始終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和獎賞,還常常被無端陷害。以至于豪格感到生不如死,表示要將“諸子必以石擲殺之”,就是用石頭把自己的兒子都砸死,然后自己和他們同歸于盡,可見此時他已經到了完全絕望的程度。豪格的這番話說完沒多久,就死于幽禁之中。豪格死后一年多,多爾袞就納了新的福晉,也就是妻子。新福晉不是別人,正是豪格的遺孀博爾濟錦氏。而順治帝眼看著叔父將哥哥迫害而死,又把自己的嫂子變成了嬸母,皇室的家庭關系搞得一團亂麻,內心的郁悶可想而知。
順治皇帝生性敏感,叔父的為所欲為和對皇權的藐視甚至打壓,讓他感到備受壓抑。在年幼時,他沒有能力反抗叔父,只能一味隱忍。清史學界一般認為,順治帝的性格如此抑郁和乖戾,與他少年時代的成長環境有很大的關系。直到順治七年(1650年)底,三十九歲的多爾袞意外離世,順治才終于結束了受叔父控制和擺布的時代。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北京紫禁城舉行了隆重的親政大典。十四歲的小皇帝順治,終于把政治權力掌握在了自己手中。但他沒想到的是,自己的個人生活仍舊被多爾袞的陰影籠罩著。親政大典之后,清廷就開始緊鑼密鼓地籌備皇帝的大婚典禮。這門婚事,是多爾袞在生前為順治帝聘定的。新娘是孝莊太后的長兄吳克善的女兒,也就是順治帝的表姐妹。多爾袞做出這項決定,是基于多方面的考慮。滿蒙聯姻自然是不可忽略的因素,討好和結盟孝莊太后及其娘家,肯定也是重要的動機。問題是,剛剛親政、又正處于青春期的順治皇帝,自然不愿意再接受死去叔父的安排和擺布。他本能地反對這門婚事。
在親政大典舉行后的第五天,順治皇帝的舅父,也是他未來的岳父——吳克善,就親自把女兒送到北京,準備與皇帝成婚。清廷的大臣們主張,第二個月就舉行大婚典禮。順治帝不愿意,他推脫說:“大婚吉禮,此時未可遽議,所奏不準行。”就是說,大婚吉禮是很隆重的事情,怎么能在這么倉促之間就決定呢?不準舉行。朝臣們也算是給了剛剛親政的少年天子一個面子,就把婚禮推遲了。但是,又過了四個多月,大婚的各項儀節都已經籌備妥當,由不得順治帝再做推遲了。沒辦法,他只好同意舉行大婚,同時宣布大赦天下,還給母親孝莊太后加上了徽號,以示尊崇。徽號是生前加上的美號。比如我們熟悉的“慈禧”,就是徽號,孝莊則是死后才有的謚號。但因為大家對“孝莊”這個稱號最為熟悉,我這里還是用孝莊來稱呼順治帝的生母。
雖然清代史料中,沒有太多記錄去剖析,順治帝為什么從反對大婚轉變成了同意大婚。但陳捷先先生認為,孝莊太后必然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她用各種方式讓兒子接受了這門婚事。只是,強扭的瓜不甜。婚后僅僅兩年,順治皇帝就下令給禮部,讓他們查閱:之前的朝代廢掉一個皇后,要經歷哪些程序。大臣們一聽說皇帝要廢后,自然是反復勸阻。順治皇帝則拋出三條理由,來表明自己廢后的決心:第一,皇后是由多爾袞在自己幼時選定的,沒有經過自己的同意。第二,自大婚以來,帝后之間一直“志意不協”,就是夫妻感情一直不和。第三,皇后德行不佳,與宮中上下的關系都處理得不夠好。大臣們一看皇帝心意已決,只好同意將皇后廢黜,降為靜妃,由中宮改居別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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