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廣西玉林市容縣六五頂
在自媒體平臺上熱度不小
不少市民和來自全國各地的驢友
前往開展旅游和戶外活動
甚至
有人開摩托車在自然保護區內騎行
草皮遭破壞
殊不知這樣的行為
不僅暗藏危險
還違反了有關規定
5月15日
容縣林業局發布
關于全面禁止進入保護區
開展旅游和戶外活動的通告
具體內容如下
容縣林業局
關于全面禁止進入保護區
開展旅游和戶外活動的通告
廣大市民群眾:
近期,受抖音等自媒體平臺影響,不少來自全國各地的驢友,不顧保護區的管理規定,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廣西天堂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含六五頂)開展旅游和戶外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廣西天堂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暫未開放旅游業務,公共設施設備尚未齊全,沒有配備專業的旅游管理人員。為保障廣大市民群眾的人身安全,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區。凡未經批準擅自進入保護區、發生意外情況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未經許可擅自進入自然保護區的人員,其行為對保護區造成破壞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處以3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破壞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四、保護區暫未開展旅游業務,進入保護區的安全設施(含主道、步道等)沒有完善,毒蛇、毒蟲(山螞蟥)等具有危險性生物活動頻繁且氣候多變,不能保障擅自進入人員的人身安全。因此,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發生安全事故的,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不負任何責任,同時,管理機構將向上級報告,由相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責任。
五、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科學研究和調查的工作人員,進入保護區必須嚴格遵守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自行做好個人人身安全的防護工作,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不對保護區工作單位以外的人員的人身安全承擔責任。
特此通告。
容縣林業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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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容縣林業局、僑鄉容縣、網絡,由玉林生活編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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