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張松濤 通訊員 王保安 劉偉 黃郭靜
2024年6月,清豐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監督職責時發現,“霍町花紅”古樹生存狀況堪憂:其主干已滅失,僅存殘根斷干。經調查,該樹又名“頓丘花紅”,早在1999年就被濮陽市綠化委員會掛牌保護,當時記錄樹高3.5米、冠幅覆蓋面積0.52畝,但多年來一直缺乏有效管護。
進一步摸排顯示,清豐縣共有43株(群)古樹名木,其中一級古樹8株、二級5株、三級30株,普遍存在養護不到位、生長環境惡化等問題。主管行政機關未依法全面履職,導致古樹資源遭受破壞,社會公共利益持續受損。
清豐縣檢察院迅速立案,并依托市縣兩級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機制,與濮陽市檢察院成立聯合辦案組。2024年7月23日,該院向主管行政機關發出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制定專項保護方案,落實資金保障、搶救復壯等措施。
檢察建議發出后,清豐縣檢察院積極推動工作落實:推動成立古樹名木保護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協調縣政府批準每年安排50萬元專項財政資金,并爭取上級支持。林業部門對全縣古樹名木重新排查建檔,實施“一樹一證”掛牌管理,還引入專業機構,利用原生枝條嫁接技術培育30株新苗,助力千年古樹重獲新生。
為形成保護合力,清豐縣檢察院與縣自然資源局探索建立“樹長+檢察長”協同機制,對全縣43株(群)古樹實行雙責任人管理,確保管護責任落實到人。2024年8月以來,檢察機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回頭看”行動,并組織科普宣傳活動,增強公眾保護意識。
如今,歷經滄桑的“霍町花紅”在司法與行政的合力守護下煥發勃勃生機。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挽救了一株千年古樹,更探索出“公益訴訟+政府治理+社會參與”的古樹名木保護新模式,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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