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進”向馬上辦欄目報料,稱儀征龍河金家橋北側,有人利用絲網、地籠等捕魚工具捕魚。
這名網友表示,絲網、地籠等,屬于禁用工具,用其捕魚,會影響河中生態系統。
他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減少這類事情發生。
情況如這名網友所說嗎?馬上辦記者隨即來到該水域,進行相關調查。
網友報料
有人駕駛小船撒絲網捕魚
網友“進”是一名男性,家住市區。
前一段時間,微信朋友圈一組照片,引起了他的關注。
照片顯示,有人一邊駕駛小船,一邊將絲網布在河中。
他認為絲網捕魚屬于生產性捕撈,會破壞水中生態。這樣的捕撈方式應該被制止。
“我后來了解到,這張照片拍攝于儀征龍河金家橋北側。”
網友“進”說,他向馬上辦欄目報料,是因為對方捕魚行為太過夸張。
同時,他覺得這樣的捕魚行為,在這條河中應該不屬于偶發。
這名網友表示,他希望有關部門能重視該水域亂捕行為,加大巡查力度,保護好水中魚資源。
網友反映河段
船主回應
已認識到錯誤,不會再捕魚
接到網友報料后,記者隨即來到金家橋附近,進行實地探訪。
站在金家橋上,查看附近水域,未見水面上有絲網存在。
在金家橋北側一百米處河邊,記者找到了網友照片中的小船。
順著這條線索,記者很快找到了小船的主人。
“河邊這條船確實是我的。”
一名家住附近的男子介紹,河邊小船已購買兩年,是從正規廠家購得。
船買回來后,他對小船進行了一些改造。
他購買小船的目的是為了休閑,并不是為了捕魚。
前幾天下午,他確實駕駛船只,在河中布網捕魚。
“我只是偶爾捕魚,不經常捕?!?/p>
這名男子表示,考慮到絲網對水域生態的破壞,他決定以后不在河里捕魚。
記者調查
居民稱不少船只在此捕魚
這條河里捕魚情況多見嗎?
馬上辦記者就此進行了相關調查。
“你看,遠處河邊上停了一艘船,這條船也是捕魚用的。”
在現場,一名路過的居民告訴記者,遠處的小船帶有動力系統,捕魚量比無動力小船捕撈量大。
據他觀察,這條河里從事捕撈的小船超過十艘,其中包括無動力船只和有動力船只。
“這些人有的白天捕魚,還有的夜里出來捕魚,時間并不是很固定。”
網友供圖
“以前這條河邊上釣魚人挺多的,如今釣魚人數大不如前?!?/p>
一名年齡較大的居民介紹,這條河連接其他河流,魚資源相對豐富,曾經不少釣魚人到該水域釣魚。
但隨著違規捕撈行為越來越多,導致釣魚人的魚獲變少。
因此,前來釣魚的人也變少了。
此外,他還發現,除布絲網捕魚外,還有些人喜歡在河里下地籠捕魚。
部門回應
將現場核查,加大巡查力度
“下地籠等捕魚方式是不允許的?!?/p>
儀征市漁政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水域不屬于禁漁區,但不允許用地籠捕魚。
如有人在河里安放地籠,涉嫌非法捕撈,他們將派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市民如遇到這類情況,可第一時間向12345反映或者撥打110報警。
下一步,他們將加大巡查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北京市高朋(揚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沁茗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王沁茗介紹,在禁漁期或使用禁用的漁具捕魚均構成違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對其處以罰款,如涉及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來源|揚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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