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全省檢察機關“干部素質和辦案質效提升年”活動部署,展示荊州市檢察機關嚴格依法、強化監督的辦案履職情況,推動落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價值追求,推出“高質效辦案”專欄,引導全體檢察干警以“如我在訴”的情懷、“止于至善”的追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
當法條遇見生產線
(圖片由AI生成)
2025年4月,洪湖市某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會議室里,陳某某盯著桌上堆積如山的合同文件,眉頭緊鎖。窗外春雨淅瀝,他卻覺得像是一記記重錘砸在心頭——價值數百萬的訂單即將因他無法跨市談判而擱淺。這位身兼兩地企業負責人的副總經理,因接受社區矯正被困在洪湖,寸步難行。 2024年11月23日,他因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緩刑,在洪湖市接受社區矯正,未經批準不得離開。
“生產線上百號人等著發工資,合作方說再不見面就換供應商。”他攥著遲遲未批下來的外出申請,指尖發白。
檢察官的“破冰行動”
2025年5月,洪湖市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在涉企社區矯正排查中,捕捉到這份特殊申請。“我們不能讓機械執法掐住民營經濟的喉嚨。”刑事執行檢察部門主任鄭小妹說道。接下來的二十四小時,檢察官足跡往返于武漢、洪湖兩地:在轟鳴的車間里,機器在高速運轉,數百名工人在流水線上辛勤地工作;在稅務局的平臺上,1個億的年營業額、400萬元納稅憑證都見證著企業的經營業績;在社區矯正中心的監控屏前,5次按時銷假的記錄無聲證明著陳某某的誠信。
一場法與情的“雙向奔赴”
2025年5月8日,洪湖市檢察院與洪湖市社區矯正機構組織召開聯席會議。會上,檢察機關提出“三色監管”方案:紅色禁行區嚴守安全底線,黃色預警區強化動態追蹤,綠色通道則為企業經營留出法治緩沖區,兩家就陳某某經常性跨市縣活動申請達成一致意見。
2025年5月中旬,一紙帶著溫度的決定送達陳某某手中,批準6個月跨市縣經營。
以類案監督構建法治護航長效機制
隨著那紙批準決定送達,洪湖市檢察院同步啟動涉企矯正專項監督,建立“企業需求+矯正表現”雙維評估體系,審批變為“精細化數據核驗” ,推行“定期備案+動態監管”模式,替代“一事一報”的繁瑣流程,從“一事一議”到“一類一策”,檢察機關正以依法履職打通涉企矯正的“法治堵點”,讓更多“陳某某”在守牢法律底線的同時,帶著司法信任奔赴經濟發展的星辰大海。
2132期
來源|“正義洪湖”微信公眾號
作者|黃雅琴
責任編輯|王云飛 黃嬌
編輯|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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