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兩三天時間里,我一直因為一名教師同行而憤憤不平——二十多年以前,當教育行業(yè)成為服務業(yè)、當教師職稱評審制度開始大行其道、當所謂素質教育開始推行、當教師經(jīng)常以各種負面形象登上罪犯是主角的《今日說法》等普法欄目、當教育生態(tài)開始行政化傾向的時候,我就隱隱覺得我會經(jīng)常為自己的教師同行憤憤不平。
這名教師同行原本在浙江瑞安的一所學校任教。
當他按照學校方面要求,正在數(shù)學拓展課上教學時候,一名應該平時就非常暴戾乖張,既欺負教師,也霸凌同學,擾亂課堂秩序更是不在話下的小學四年級學生,用一支水槍裝滿了來源不明的水樣液體,瞄準教師的面門,公然噴得教師一臉來源不明水樣液體!
這個時候,你們不講《憲法》里面公民最基本的人格尊嚴權了;這個時候,你們也不講尋釁滋事罪了;這個時候,你們甚至忘了你們經(jīng)常掛在嘴邊的“以德報德,以怨報怨”了,就因為他們是未成年人!
你們忘了那幾個把同齡人埋進地下的邯鄲的未成年人了嗎?如果你們一再縱容,說不定什么時候,你們自己的孩子也會遇到邯鄲的那三個小小惡魔!
當完全有理由憤怒的這名浙江瑞安教師,抱起噴射了自己一臉水樣液體的學生走到三樓窗戶位置,假意要將這名學生從安裝有限位器,只能打開二十厘米左右的窗戶扔下樓去之后,所有人似乎都憤怒了!
你們憤怒什么?
如果“論心不論跡”,教師的心是好的,學生的心是壞的,教師應該被贊賞,學生應該被嚴懲!
如果“論跡不論心”,教師對學生的威脅只是一種威脅——既不可能發(fā)生,也根本沒有發(fā)生;而學生對教師的襲擊卻屬于第一時間、無端端的挑釁,屬于侵犯《憲法》賦予每個人最基本的人格尊嚴權利!
倘若教師不做出對應威懾,這名學生一定會將霸凌施加在不可預測的自己同學身上!
你們不要忘了——七年之前,就是這個瑞安,一名和前文提到的噴射了教師一臉水樣液體男孩兒年齡幾乎一模一樣的10歲小男孩兒,被其同班同學的家長在廁所里面刺了12刀,終結了卿卿性命,去往了黃泉奈何,而原因就是未成年人之間施加的霸凌無法得到及時和對等懲罰!
只允許未成年人暴力地襲擊教師,踐踏教師群體的尊嚴,而不讓教師“以暴制暴”地管教你們的孩子,你們是不是希望看到學生家長之間的江湖仇殺再度發(fā)生?
當然,我甚至可以退一步:這名浙江瑞安的教師被行政拘留了,我不說什么;但是,襲擊教師的那名學生呢,他是不是也應該被行政拘留?畢竟,這個學生是罪魁禍首,一切都因為這個學生而起,和教師沒有一點關系!
這件事可以放在一邊,因為一部分烏合之眾們根本無法和教師群體感同身受,他們會抓住一點,不及其余。他們會說:反正,你們教師就是抱著這名學生,威脅要將這名學生丟下樓去!——他們善惡不分,你不可能說服他們!
好吧,就在今天,我竟然又看到一則絕對不是空穴來風的新近發(fā)生襲擊教師案例,對比之下,顯得非常諷刺!
5月18日,湖北武漢一所學校大門口,一名學生因為不愿意遵守學校方面長久以來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的規(guī)定,和守在學校門口檢查學生相關行為的校長發(fā)生了沖突。
該名學生首先是直接往校園里面硬闖。在硬闖失敗之后,這名學生竟然揮起拳頭,砸在了校長的頭面部!
該校工作人員強調:學校門口有監(jiān)控記錄事發(fā)經(jīng)過,容不得絲毫抵賴——“我們學校監(jiān)控全覆蓋,監(jiān)控里很清楚?!?/strong>
相關消息里面并沒有說明該名學校校長受傷嚴重程度如何,也沒有交代這名學生的家長是什么態(tài)度,我們只能合理猜想:校長受到的傷害不可能小小不言——倘若校長受到的傷害小小不言,在各級各類教育管理者的施壓下,這則消息也不可能被我們知曉;至于這名學生家長的態(tài)度,當我們明白“如果一個孩子有問題,千萬不要試圖跟他的家長溝通,因為孩子往往是這個家庭里,病得最輕的那一個”這句話的意思之后,我們就不會說什么了。
這名學生一定不太可能是小學生,而一定是中學生。因為小學生更習慣于侮辱等等他們父母習慣于使用的“臍下三分”的魔法攻擊,他們還不具備強大肢體攻擊能力,他們的肢體攻擊即便盡了全力,可能也是侮辱大于傷痛。
而中學生則不然,目前中學生通常營養(yǎng)過剩、膘肥體壯,體力值匹敵成年人。
當龍精虎猛、元氣滿滿的中學生揮起拳頭砸向校長,那就只能是連環(huán)拳,不可能只有一下,力度更不可能是按摩,一定飽含著致人死命的蓄力一擊。
當然,我們其實也可以這樣理解:正是因為我們長期以來過度指責小學教師群體、干涉教師群體的教育行為,以致于讓小學生囂張跋扈到無可救藥,這種失控之后的縱容,最終升級并傳導到了中學階段,以致于出現(xiàn)了“學生揮拳襲擊校長”的情況。
這起教師遇襲事件還不同于浙江瑞安教師遇襲事件。浙江瑞安教師遇襲事件里,烏合之眾們可以像瘋狗一樣咬住“教師威脅了孩子”這一點,而在這起教師遇襲事件里,你挑不出教師方面的任何錯誤!
2021年1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主要目的是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wǎng)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從規(guī)定本身來說,學校施行禁手機管理,烏合之眾們沒有一點點雞蛋里面挑骨頭的可能!
可是,這起教師遇襲事件,當事學生并沒有受到行政拘留處罰(打人難道不違反法律嗎?),只是被學生家長帶回家“反省”,公平嗎?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校方給出的說法是:如果這名學生“反省”有效,隨后還可以到校上課;如果“反省”無效,大概是因為這名學生所處學段為高中學段,所以校方說,自己有權利開除這名學生——開除,曾經(jīng)是震懾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一個有效手段,現(xiàn)在已經(jīng)全面消失了!
關于“反省”是否有效,你們怎么看?學生家長說有效,那就是有效——不是嗎?!
補白
口口聲聲說尊師重教,似乎教師的地位至高無上。
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只要碰一下警察,那就是襲警;只要襲警,你要不脫幾層皮,我保證跟你姓!而地位至高無上的教師們呢?他們可以被隨便侮辱和襲擊,荒誕不荒誕?!
教育的基石危如累卵!覆巢之下無完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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