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沙灣某別墅小區業主反映稱,其所在小區疑似出現了地基下沉的問題,導致雨水倒灌至地下室,家具被淹,而開發商與物業至今仍未提供根治的方法,這讓業主們感到惶惶不安。
這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呢?是開發商的施工質量不行??
據業主介紹,每逢雨季雨水就從裂縫滲入地下室,家具受潮,墻面布滿了水漬,電梯井積水等問題時有發生。
5月18日,記者實地走訪發現,涉事別墅區多棟房屋與地平面存在顯著高度差,最大沉降高度差超30厘米。
據業主描述,他們曾將問題反映給開發商,保修期內開發商對裂縫位置做過一次填充修復,但時間一長,下沉問題又繼續出現。
對此,開發商回應業主稱,這是回填泥土不實所致,而且這個基本上是不可抗力,不可修復的,跟他們關系不大。
有業主房屋過了合同約定的保質期,不得不自掏腰包花幾十萬元重新做防水。
但相比于此,該業主更關心房屋的主體結構是否安全。
對此,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地面沉降是因為園區水系發達,汛期水位會大漲,然后會帶走土壤泥沙。
該工作人員強調,房屋結構是沒問題的,因為房屋基礎并沒有開裂。
對于業主擔心的房屋結構問題,物業建議業主可以找第三方機構鑒定,如果損壞建筑在保修期內的,他們會負責到底。
根據《住宅項目規范》規定,普通房屋的設計使用年限應不少于50年,即開發商保證該商住樓在50年內能夠正常居住使用,包括對樓房的基礎設施工程、地基基礎工程以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的保證。
律師建議,雙方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如果確實由于開發商前期建設時,沒有對于南沙這種地質問題作出相應的防護工程,那修繕責任應歸于開發商。
目前上述情況已同步至南沙相關部門,其正在跟進調查。
據了解,南沙區的軟土分布大致可分為四類區域,每個區域的軟土層厚度有所差別,如下圖所示。
實際上,像南沙灣該小區這樣的沉降問題并非個例,南沙許多小區也同樣存在,只不過沒有如此嚴重罷了,畢竟南沙土地”體質“就擺在那里,這是怎么都繞不開的。
隨著南沙的快速發展,南沙歷史建筑的地面沉降問題是一個復雜而緊迫的課題,它不僅關系到人們的生活質量,同時也關系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如果這個問題能得到有效解決,那無疑是“城市發展病”治理的創新之舉,是城市建設與城市運營的有效統一,是能讓南沙區的城市韌性得到有效增強的民生工程、精品工程,能為全國城市地面沉降處理樹立一個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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