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番禺區教育局發布的《關于開辦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小學的批復》《關于開辦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中學的批復》,引發越秀大學星匯錦城業主們的關注。
根據批復,同意開辦位于興業大道南地塊的配建小學、初中,命名為“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小學”“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中學”。興南小學、興南中學辦學性質為番禺區公辦小學、初中,按番禺區現行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管理渠道進行管理。
批復還指出,興南小學辦學規模為42個教學班,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招生,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為4個班;興南中學辦學規模為36個教學班,2025年秋季學期開始招生,初中一年級招生計劃為6個班。招生地段范圍均按《關于確定越秀星匯錦城配建學校招生地段范圍的通知》執行。
一石激起千層浪。從當初樓盤宣傳的“引入番中辦學”到“番中教育集團成員校”,辦學主體的變化引發業主的質疑:“為了賣房,開發商越秀地產還在配建學校的大門掛‘廣東番禺中學’字樣,這是不是涉嫌虛假宣傳呢?”
業主質疑:連夜撤下“廣東番禺中學”門匾
“我于2024年在星匯錦城購房,這里交通、商業配套都不方便,原本就是沖著名校教育配套買的。豈料一夜之間,學校主體從番中辦學變成了番中教育集團辦學”,業主黃先生對此很不解。
在他看來,“引入番中辦學”就是直屬分校或附屬學校,番中教育集團辦學就是集團成員校,前者辦學質量有保證,后者辦學質量未知。
據黃先生及多位業主提供的資料,他們認為星匯錦城在銷售期間,通過售樓部宣傳資料、廣告標語等渠道,都是強調配建學校“引入番中辦學”。
“更甚的是,開發商在配建學校的大門掛‘廣東番禺中學’字樣,以及番中校訓,誤導消費者認為這所學校就是番中附屬學校。在4月28日教育局正式發文前,他們又連夜撤下”,多位業主告訴記者。
5月7日下午,在南村鎮綜治中心,各方就星匯錦城學校問題開展了座談會。據業主反饋,針對這一問題,開發商代表在座談會上回應稱,撤下門匾是由于當天接到區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確定了學校命名為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中學,需完善校名,所以挪動位置。
辦學主體是否發生變化?開發商回應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2023年12月,越秀大學星匯錦城配建中小學正式與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簽約,宣布引入番中辦學,納入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管理。
4月28日,根據《關于開辦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小學的批復》《關于開辦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中學的批復》文件確定配建小學學校命名為“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小學”,確定中學學校命名為“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中學”。
4月29日,開發商與番禺區教育局、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南村鎮教育指導中心舉辦學校移交儀式。
針對業主的質疑,辦學主體為何發生變化?開發商在《致越秀·大學·星匯錦城業主的一份信》中表示,“2023年3月,番禺區教育局明確,興業大道南地塊項目配套學校引入番禺中學辦學,項目配套學校納入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管理,同時在學校的開發建設過程中,本著共創共建的理念,番禺中學校方對校園設計方案、施工建設均提出系列指導意見,共同推動學校的建造。”
其強調“辦學主體不變”,學校管理仍由廣東番禺中學負責,屬番禺中學教育集團成員校;積極與教育局主管部門及番禺中學推動配建學校的師資配置;公辦性質不變。學校作為公辦學校的辦學屬性保持不變。
對此,黃先生及多位業主對記者表示,“本月7日的座談會上,其實教育局方也證實‘引入公辦番中辦學,納入番中教育集團管理’是完整的一句話,不能拆開宣傳,但樓盤開售至今一直都是對外宣傳‘引入番中辦學’,有斷章取義和虛假宣傳的嫌疑。”
最新進展
在學校正式命名之前,配建學校的大門為何掛上“廣東番禺中學”字樣?掛牌之前,是否通過相關部門的監督和批示?以及銷售期間,一線銷售人員是否存在夸大宣傳?
開發商方面回應:業主所表述的校門名字在學校工地范圍內,由工地圍擋封閉且字體由紅布遮蓋,一直未對外開放,沒有作為宣傳使用。
針對業主關心的校名、師資等問題,自5月7日各方座談會后,業主于5月16日收到番禺區教育局的非公開回復文件。
回復的核心內容包括:小學和中學合并成一所九年制學校,擬命名為“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興南學校”;校長由番禺中學派中層擔任;師資調配擬參照創辦番禺中學實驗學校做法,通過番禺中學教育集團成員校派出骨干教師、區內調配在編教師和新招聘教師等組建教師團隊。
律師觀點:
廣東博敦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美舟認為,開發商在對外宣傳中,沒有完整表述“引入公辦番中辦學,納入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管理”是不妥的,“引入番中辦學”意味著番禺中學牽頭籌建,“納入廣東番禺中學教育集團管理”意味著后期管理權屬。沒有完整表述,就會導致業主誤解。加之,開發商在配建學校的大門掛“廣東番禺中學”牌匾的行為,更是涉嫌虛假廣告。
采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王艷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