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架無人機擅自飛入云南大理崇圣寺三塔景區拍攝,在穿越千年古塔時失控墜落,涉事飛手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這一事件將無人機飛行安全問題再次暴露在公眾面前。
低空經濟飛速發展,無人機正逐步被使用到農業、物流、安防和文旅等領域。按照性能指標,無人機分為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五大類。其中微型、輕型消費級無人機已被市場廣泛用于航拍攝影、測繪等活動,而飛行安全風險是低空經濟面臨的重要挑戰之一。伴隨無人機大規模增加,一些漠視法規的“黑飛”“亂飛”現象時有發生,無人機擾航、失控傷人、偷拍侵權等問題日益凸顯。2024年1月份實施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對無人駕駛航空器從設計生產到運行使用進行全鏈條管理。比如明確了所有者實名登記制度,明確使用單位和操控人員資質要求;嚴格飛行活動管理,國家根據需要在機場、軍事禁區、公共交通樞紐劃設管制空域等。
確保無人機飛行活動安全有序,要從技術和機制等方面多管齊下。
一方面,對于制造商來說,要強化安全和技術創新,如提升電子圍欄覆蓋率、建立更廣泛的飛行監控系統等,對無人機飛行軌跡進行監測和預警,及時發現并制止違規飛行行為。在監管部門層面,應統籌整合多方力量,完善無人機飛行配套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加快監管服務平臺建設,依托技術手段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對于無照操控小型、中型、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內開展飛行活動等違規飛行行為,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另一方面,有關協會要持續抓好法律法規宣傳,普及禁飛區域、禁飛要求、禁飛責任等飛行知識,幫助無人機設備使用者做到知法守法。同時,飛手也應把“無人機飛行有禁忌”牢記于心,日常使用時提高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在飛行前做好充分的準備。(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曹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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