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意外致殘、雙親早逝、終身未娶,藍山縣50歲的徐某用一只左手撐起了大半生。然而2023年一場心梗,讓這個飽經滄桑的漢子再次跌入深淵——當他憑2010年購買的保險申請理賠時,卻被保險公司以“附加險過期”為由拒之門外。
從信訪維權到法律援助,從一審爭議到二審調解,這場歷時一年的“保險保衛戰”,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用專業與溫情為他點亮希望之光,讓33958.01元理賠款化作寒冬里最溫暖的法治陽光。
徐某
一場大病撕開保險理賠迷霧
2010年,為給人生添份保障,徐某咬牙買下一份人壽保險。保險金額15000元,保險期限20年,每年交納保險費2801.1元,分10年交納完畢。同時,主合同中還附加了“額外給付重大疾病保險”,保險金額15000元,每年交納保費125.7元,分10年交納完畢,保險期限10年。
合同簽訂后,徐某每年按時交納保費。至全部交納完畢時,共累計交納保費29268元。
2023年11月26日,在廣東珠海打工的他突發心梗被緊急送醫,進行心臟支架手術。出院后,他突然想到自己多年前購買的重大疾病險。
“這份保險是我現在唯一的依靠?!睅еM推诖?,徐某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
然而,現實給了他一記沉重的打擊。保險公司以其保險已過有效期為由,拒絕了醫藥理賠請求。這個消息令他感到無比沮喪和無助,也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2024年3月5日,他開始了自己的一系列維權,要求保險公司全額理賠1.2萬元住院自費部分,或全額退回所交的保險費用。
更讓他未曾料到的是,當他通過國家信訪局投訴后,保險公司仍舊遲遲未給出任何處理結果,“理賠難”如巨石般壓在他的肩頭。
用專業撕開條款“陷阱”
5月14日,徐某來到了藍山縣法律援助中心,藍山縣塔峰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朱曉玲被指派辦理此案。
5月21日立案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藍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徐某主張的醫療費能否得到理賠?主張的保費能否全額返還?法院認為,徐某被初次確診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為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負有保險責任,不得以合同約定不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5條及47條規定,其主張全額退還所交納的保險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但人身保險合同截至2024年所累計產生的紅利及紅利利息1950.04元及現金價值22007.97元,保險公司應當退還。
8月15日,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徐某保險金12286.35元,返還紅利及現金價值共計23958.01元。
保險公司不服,上訴至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徐某向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點援”湖南昱眾律師事務所律師彭忠偉辦理該案。
彭忠偉接過案卷時,一眼鎖定爭議焦點:附加險期限能否短于主險?
“看似是合同約定,實則是對監管規章的理解之爭?!彼B夜研讀《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發現關鍵條文:無保證續保的附加健康險,保險期限不得小于主險。
而在徐某一案中,重疾險條款未承諾“保證續?!?,反而注明“保險公司可調整費率”,完全符合“無保證續?!碧卣鳎酪幈仨毟采w主險20年期限。
二審庭審中,法援律師直擊要害:“若允許附加險‘早退’,投保人將陷入‘主險未到期,重疾無保障’的困境,這與監管層‘守護消費者長期權益’的初衷背道而馳!”一番法理與情理兼具的陳詞,讓法官頻頻點頭,也讓保險公司的抗辯顯得蒼白無力。
從拒不和解到握手言和
庭審結束后,保險公司態度發生了轉變,主動聯系律師尋求調解。這一要求被徐某明確拒絕。
原來,在之前維權過程中,保險公司種種行為讓他深感失望和憤怒。一方面,保險公司當年的代理公司已撤銷網點,導致徐某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才取得聯系。另一方面,在溝通理賠事宜時,保險公司態度強硬直接拒絕調解,讓其直接去法院起訴。
彭忠偉并沒有放棄。對于徐某來說,調解可能是一個更快捷解決問題的方式。他從法理、情理、現實等多個角度與其深入溝通勸解,最終讓徐某逐漸解開心結。
2024年11月22日,雙方達成調解。保險公司支付徐某理賠款1萬元,返還紅利及現金價值共計23958.01元,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結案。
回顧這段艱難的理賠之路,徐某感慨萬千。“我感受到了社會的溫暖和法律援助的力量,正是有了這些關愛和支持才讓我在逆境中重獲新生?!?/p>
“殘疾人的生活更為艱難,面臨更多挑戰。盡全力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理賠得到的款項不僅僅是冰冷的數字,更是今后生活的一種希望和依靠?!迸碇覀ヒ步ㄗh,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要根據自身健康狀況、年齡等情況,選擇合適產品避免未來保障缺口。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明確合同是否標注“保證續?!被颉安槐WC續?!?,優先選擇承諾續?;蜷L期險產品。
來源:湖南法治報(文/全媒體記者 羅霞 通訊員 何伽 張陽南)
一審:米露嘉
二審:陳佳婧
三審: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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