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短途出行、輕量貨物運輸
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
受到廣泛運用
然而,部分群眾把這些車輛當“萬能車”
違法載人、超員、人貨混裝......
這些行為違法又危險!
案例一
三輪車違法搭載多名學生!嚴查!
2025年5月19日,沐川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中隊在永福鎮建全街道設立檢查點,開展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16時33分許,劉某某駕駛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經過檢查點。
經查,該車在貨箱內違法搭載了3人,且均為學生。
執勤民警對劉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耐心向學生講解了載貨三輪車違法載人的安全隱患,叮囑孩子們以后不能搭乘載貨三輪車和超員車輛。
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該車駕駛人劉某某駕駛未按照規定登記、備案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并要求駕駛人立即安全轉運超員人員。
案例二
無牌無證還酒駕摩托車,依法查處!
2025年5月19日,夾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洞中隊在三洞鎮場口設立檢查點,開展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07時50分許,執勤民警在對一輛無號牌電動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陳某某涉嫌酒后駕駛。
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陳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4mg/100ml。經進一步核查,陳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也未按規定登記、備案。
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陳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2400元。
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
俗稱“肉包鐵”
在車輛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
行駛中若遇有緊急情況
一旦發生事故
極易造成駕乘人員傷亡!
案例三
危險!載貨三輪車違法載人致事故
2025年5月13日09時許,顏某某駕駛川LA***0號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搭載楊某某及一臺冰箱,從樂山市峨邊縣沙坪鎮葛凡村村道往其家中行駛,行駛至途中一彎道時,乘車人楊某某從三輪車貨箱跌落導致受傷,送往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經初步調查,當事人顏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事發時,當事人楊某某站立在車廂內,雙手扶著冰箱,車廂內無任何保護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為持續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工作,嚴厲打擊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減少涉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交通事故,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部署下,自2025年5月19日起,全市統一開展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重點針對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現場查糾、警示教育,全力維護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三(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門采取“動態巡邏+定點設卡+錯時執法”模式,在城區農貿市場、商圈超市、公園花園周邊道路,以及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重點路段、路口設立查糾點,對過往車輛逐一檢查,嚴厲查處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酒醉駕、違法載人、超員、超載、超速、無牌無證,以及逆行、闖紅燈、“飆車炸街”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步查糾整治電動車、摩托車加裝遮陽雨篷,騎乘電動車、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和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為,并核查駕駛人、車輛資質,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持續形成嚴管高壓態勢。
同時,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向電動車、摩托車駕乘人員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為三(四)輪車、小貨車、農用車等車輛免費粘貼反光條,進一步提高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營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諧的良好交通氛圍。
在此,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駕乘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出行
務必全程全員佩戴好安全頭盔
為車輛粘貼好反光標識
不得違規加裝遮陽雨篷
不酒醉駕、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沐川縣公安局 劉冉 胡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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