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整治電動自行車又有新行動!
自下周一(即5月26日)起,廣州交警、交通、城管等多部門及屬地政府在全市重點地鐵站口周邊開展交通環境聯合整治行動,對違停且妨礙通行的車輛予以拖移,對摩電非法營運圍堵拉客行為予以打擊,對無牌、遮擋號牌、非法改裝的電動自行車予以查處。
01
電動自行車有以下違法行為
停在道路上將被處罰
廣州交警表示,現階段,有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漠視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通過遮擋、不按規定懸掛、拆卸號牌等方式躲避執法,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為進一步優化地鐵站口周邊交通秩序,廣州交警將在常態化路面攔查的基礎上,同步查處停放在道路上的涉及未懸掛本市有效號牌,號牌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自行車,通過張貼宣傳告示、依法查處的方式,分階段開展整治(包括扣留車輛、處罰違法人)。
交警提醒:電動自行車牌證丟失,應及時申請補領、換領。
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壞的,車主要及時向廣州交警申請補領、換領。不得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的號牌、行駛證;違反規定的,廣州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收繳號牌、行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如發現本人車輛被扣留,可按照《依法扣留電動自行車告知》相關內容,于15日內攜帶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到轄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電動自行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車主、駕駛人經廣州交警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處理的,廣州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
02
廣州電動車現存的核心問題
配套設置不足,車輛管理難度大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都表示支持,但電動車的治理同樣存在更多問題亙待解決。
截至2024年12月,廣州電動自行車登記量已超560萬輛,但仍有大量未上牌車輛存在,部分車主通過遮擋、拆卸號牌等方式規避執法。
而非法改裝更是十分普遍,尤其是外賣、快遞行業,車輛常被改裝以突破限速(如時速達80公里/小時),甚至更換超標電池,導致安全隱患。
此外,廣州主次干道非機動車道設置率僅32%,遠低于北京(95%)、上海(90%),導致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行人爭道,交通事故頻發。
更嚴重的是,城中村等區域充電設施不足,入戶充電、飛線充電現象普遍,2024年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中,鋰電池故障占比近七成。
對于這樣的電動車亂象,此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17761-2024《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并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
9月新政策的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懸掛本市號牌,且需符合新國標(最高時速 25km/h、整車質量≤55kg)。對于已購買超標車的市民,需在過渡期內(如 2025 年 9 月前)完成置換或報廢,部分車主可能面臨數百元至數千元的經濟損失。
同時,外賣騎手因配送時效壓力,經常違規行駛。廣州外賣騎手日均配送量超 300 萬單,電動自行車是核心運力。政策實施后,企業需為騎手更換合規車輛,部分平臺通過 “派單管控” 約束騎手違規行為(如一周內三次嚴重違法則限制派單)。但合規車輛續航能力不足、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可能導致配送效率下降,間接推高服務成本。
其次,公共交通仍不完善。對于城中村租客、老年人等依賴低價 “電雞” 出行的群體,政策可能迫使他們轉向共享單車或公共交通。以廣州三元里為例,周邊共享單車日均使用量在政策公布后增長 23%,但高峰期仍存在 “一車難求” 現象。
03
大灣區城市管理經驗參考
廣州電動車治理仍需多管齊下
在廣州的電動車治理方面,可以參考一下大灣區其他城市的一些管理經驗。
1
深圳:分類管理與智慧監管
專用號牌與電子號牌:針對外賣、快遞車輛核發專用號牌(藍牌),并試點電子號牌,結合AI識別技術監管違規行為。
企業責任聯動:要求平臺企業優化配送算法,避免騎手因時效壓力違規。
限行區域彈性優化:根據非機動車道建設進度,2024 年新增機非隔離路段 32.4 公里,調整限行區域 12 處24。
平急結合:制定突發事件應對方案,在交通堵點提前設置分流設施,避免電動自行車集中滯留
2
珠海:嚴打改裝與區域協同
非法改裝零容忍:2025 年 3 月起實施《珠海經濟特區消防條例》,對拼裝、改裝行為最高罰款 10 萬元,查處多起銷售超標電池、改裝鞍座案件
智慧消防:在高層住宅推廣 “一車一池一碼” 系統,通過射頻標簽識別電池入樓行為,實時觸發警報
3
東莞:立法先行與過渡期管理
地方性法規:2022 年實施《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設置兩年過渡期,對違標車發放臨時號牌,期滿后禁止上路。
行業規范:要求快遞、外賣企業科學派單,將騎手違法信息納入考核,2024 年涉摩電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 11.2%。
社區網格化管理: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納入社區網格員巡查內容,2024 年累計整改隱患 1.2 萬處
結合廣東多地治理辦法,廣州電動車問題的治理仍需多管齊下:
加快基礎設施補足:增設非機動車道和充電樁,優化路權分配;
強化執法與教育結合:推廣柔性執法,提升市民安全意識;
深化區域協作:借鑒大灣區城市經驗,探索跨城通勤車輛管理(如居住證互認);
推動技術賦能:擴大追溯平臺覆蓋范圍,利用電子號牌、AI監控提升執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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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Selex
圖文來源:南方都市報、廣州廣播電視臺、南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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