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網站消息,端午節是中國的傳統節日,承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家國情懷。前些年,市場上曾出現“天價”粽子,這些粽子以高檔食材、奢華包裝為噱頭,價格遠超普通粽子,甚至成為一種奢侈消費品。端午佳節將至,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營造崇尚節儉、反對浪費的“清新”過節風氣,推動粽子回歸節日食品屬性,回歸傳統文化本源,中國消費者協會提示廣大粽子生產經營者、消費者:
一、“天價”粽子背離節日初衷
“天價”粽子,顧名思義,是指價格遠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粽子。這些粽子通常采用高檔包裝,往往內含鮑魚、松茸、海參等名貴食材,甚至搭配其他高檔禮品進行銷售。“天價”粽子往往伴隨著過度包裝和豪華混搭,已經脫離了食品本身的屬性,成為人情往來和攀比關系的工具。商家推出“天價”粽子,是為了迎合部分消費者的虛榮心理,通過高價和奢華包裝來牟取暴利。這種行為不僅脫離了端午節的文化內涵,讓傳統節日彌漫著功利的銅臭之味,還可能為各類貪腐行為提供便利,助長不正之風,影響社會公平,損害傳統文化形象。
二、粽子生產經營企業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為遏制“天價”粽子和過度包裝現象,國家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
1.粽子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覺遵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反食品浪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標準,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2.商業零售、酒店飯店和電商平臺等經營者銷售粽子,應當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不得實施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3.經營者生產、銷售盒裝粽子,應當嚴格遵守關于食品包裝的強制性標準,不得使用貴金屬、紅木等貴重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使用綠色環保、可做其他用途的包裝材料。
4.酒店、餐廳等經營者加工制作、銷售粽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與住宿費、餐費等一并結算的,應當將粽子單價及數量單獨列示。
5.電子商務平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督促、提醒平臺內經營者從事盒裝粽子銷售時,不得通過拆分訂單、虛增商品數量等方式進行銷售,不得混合銷售、虛標商品售價。
三、自覺抵制粽子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還造成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消費者在選購粽子時,應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選擇簡單適度包裝的節日商品。同時,也要警惕那些打著“高檔禮盒”等概念的粽子產品,不要被其華麗的包裝所迷惑。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粽子,注意食品安全,檢查產品外觀包裝,包裝物應整潔完整,袋裝產品應密封嚴密、無漏氣現象。妥善保留發票等消費憑證,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效維權。
消費者在購買粽子時要理性消費,拒絕“天價”粽子和過度包裝,自覺反對奢靡浪費。市場監管部門將對高價粽子實施重點監管,請廣大消費者主動參與社會監督,發現問題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或通過12315平臺投訴反映。
編輯 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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