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注銷不等于債務清零,我們會全力維護合法債權。”一場看似普通的執行案件,因企業“金蟬脫殼”變得波折重重,功夫不負有心人——在不懈的查找和突破后,為個體經營戶老張追回2.8萬元貨款,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鄭一真的承諾,在歷時三個月的追蹤后最終實現。
老張是一位經營生肉供應生意的個體經營戶,2021年他接到了某公司的訂購單,約定每天早餐前將新鮮豬肉送至公司食堂,從寒冬到酷暑,老張凌晨三點到屠宰場進貨再送貨,沒有一天耽誤,該結算的貨款卻一直沒有收齊。
多次溝通無果,老張將對方起訴到法院,盡管雙方和解并約定了付款期限,但再去公司要賬的老張卻又吃了“閉門羹”,氣憤的老張來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鄭一真拿到卷宗后,第一時間開展線上查控,并前往實地調查,卻發現被執行企業已經注銷,經營地更是“人去樓空”;撥打訴訟階段登記的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電話,也只剩下“忙音”和“已停機”的提示……這一系列的“異常信號”讓鄭一真感到,這個看似易處理的“小案”勢必要經歷一番波折。就在執行工作陷入瓶頸時,他的又一步追蹤打開了案件突破口。
在線下調查過程中,鄭一真通過工商部門調取注銷檔案時發現,雖然該公司通過代辦人完成工商登記注銷,但在辦理時出具的清算報告中有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的簽名,且明確了如有未清算完的債權債務,由王某承擔。通過與代辦人聯系,向其反復釋法,最終得到了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的“最新”聯系方式。
為減輕申請執行人訴累,保障老張的勝訴權益,鄭一真多次聯系王某,釋明其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法律義務:“按照法律規定,若當事人申請追加你為被執行人,你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然而,王某卻始終“顧左右而言他”,稱“并不知道公司有債務”,不愿償還老張的欠款。
見此情形,鄭一真向王某發出《預失信告知書》,再次督促其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同時,向其嚴正警告:“你在執行階段注銷公司,若查明是惡意逃避執行,我們還可以對你采取罰款、拘留等措施,將直接影響你的個人征信……”
在法律的強大威懾下,王某終于“慌了”,主動來到法院找到鄭一真,并將欠款一次性打到法院賬戶。當天,鄭一真就為老張辦理了發還手續。
“這回到法院打官司,我沒想到兩萬多塊錢的案子,無論是訴訟還是執行,法官們都很上心,這么快就幫我把錢追回來了,太感謝了!”拿到欠款的老張說道。(姜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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