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親問友,書面語該寫成“作客”還是“做客”,或者可以通用?
浙江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廳長陳廣勝為此寫了一篇近2000字的文章,5月22日夜間在個人公眾號發布。
這事,還得從一名五年級小學生給陳廣勝寫信說起。
4月22日,浙江安吉縣安城小學的金陳樂小朋友在父親鼓勵下給陳廣勝寫信,反映在浙江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參觀時,發現戲曲介紹區“武旦風擺柳,窯旦手又腰”的介紹不通,應為“手叉腰”。
26日,陳廣勝手寫了回信,感謝金陳樂指出錯誤,告訴他省非遺館已經更正,“在這一刻,你事實上成了我們的‘小老師’……歡迎你和爸爸再來省非遺館作客。”
5月13日,“安吉發布”以“安吉這位小學生,收到了廳長回信”為題報道了此事,文中附有縣教育局提供的往來信件圖片。
金陳樂小朋友寫的信
隨后,眾多媒體廣為報道。網友為金陳樂小朋友點贊,也欣賞陳廣勝的誠懇,還有人認為“廳長回信中又有錯別字,是‘做客’而非‘作客’。”
陳廣勝記得,自己讀中小學時,“作客”與“做客”大體通用,前者偏書面,后者偏口語。但他還是查了百度。
他在22日晚發布的文章中說,百度提供的是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本),其注釋是:【作客】寄居在別處:~他鄉”;【做客】訪問別人,自己當客人:到親戚家~”。
如此看來,二者有區分?
但以“作客”為關鍵詞搜索,文學名著中這樣的表述所在多有。
巴金《隨想錄》中,《“長官意志”》中有“最近有幾位法國漢學家到我家里作客,閑談起來”,《關于麗尼同志》中有“1947年我去臺灣旅行曾到臺北他們家作客,當時烈文在臺灣大學教書”,《我與開明》中有“我有半年多沒有收取稿費,卻在朋友沈從文家作客,過著閑適的生活。”
沈從文在《鳳子》中寫道:“不到一會,墻外那一個,便被主人請進花園里了。第一次作客,就是從那一道圍墻跳進去的……”
陳廣勝又從圖書館借來不同年份、多個版本的其他權威詞典,發現對“作客”與“做客”的注釋并不一致。
同為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新華詞典》,1980年版只收“作客”詞條,釋義為“旅居在外或到親友家拜訪”;2001修訂版也沒有“做客”詞條,對“作客”的釋義是“旅居在外或到親友家訪問并作親友家的客人”。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語文出版社的《現代漢語規范詞典》(第4版)明確“作客”有兩種詞義:【作客】①動 到親友家拜訪△到朋友家~。②動 寄居異地△異鄉~多年。同時,在“做客”詞條中說明:【做客】見“作客”①。
“我對兩詞的理解,與《新華詞典》《現代漢語規范詞典》吻合。”陳廣勝說,《新華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現代漢語規范詞典》都極具權威性,收錄詞條最精、最權威的《新華詞典》只收“作客”而略去“做客”,收錄最詳盡的《現代漢語規范詞典》將“作客”作為異形詞的首選詞,至少表明學界對《現代漢語詞典》將“作客”與“做客”拆分的做法存在較大分歧。
“寫這段文字并非刻意自圓,而是向有造詣的專家學者求教,因為類似情形不是孤例,如《現代漢語詞典》把‘致詞’‘致辭’作為等同的詞條,《現代漢語規范詞典》則以‘致辭’為規范詞,而《異形詞規范手冊》將‘致詞’作為規范詞。權威詞典也相互矛盾,難免產生混亂。”他表示,與此關聯的是對漢語文字的一些規范化做法容易導致“本不是差錯的差錯”,如“遠上寒山石徑斜”,“斜”原本讀“xiá”,現在變成“xié” ;韓愈《馬說》中“一食或盡粟一石”里的“石”,原先讀“dàn”, 現在變成“shí”,“此類規范,不知是否在字源、學理上高度嚴謹,尤其在文脈傳承方面是否作了全面系統的考量,同樣想求教于專家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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