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喜歡聽音樂,卻不知道已經被音樂算計了。
音樂本來產生于民間,是人們在田野中的呼喊,是竹林間刮風的聲音,是秋蟲的叫聲,是冬雪簌簌落下的聲音,是泉水的聲音,是鳥鳴的聲音。后來有了樂音出現,人們知道樂音是美學意義上的聲音,讓人獲得美的享受,而噪音卻不是,很容易讓人厭惡。但自然界有樂音,也有噪音,社會上也是如此,甚至噪音多于樂音。人們每天聽到的聲音大多是噪音,能夠主動欣賞音樂的并不是太多,而整天都在聽音樂的更是少有人在。每天聽樂音的人容易被音樂感染,獲得美的享受,但這種美的享受是虛假的,并不現實,因為現實中并沒有那么多的樂音,而是樂音和噪音并存,甚至人們聽到的大多都是噪音。即便一個人整天聽音樂,也并不一定能獲得美的享受,很有可能產生審美疲勞,甚至聽到樂音就覺得不好受,而聽一聽噪音反而覺得很好。優美的音樂不能經常聽,而是要隔一段時間聽一會兒,不然人就會產生審美疲勞。樂音是非常美好的,但并不能代表大自然的聲音,不能完全等同于大自然的聲音。高山上的流水聲很好聽,鳥叫的聲音也很好聽,但不是樂音,卻仍然具有優美的屬性。我們喜歡聽音樂,只是喜歡聽樂音,喜歡音樂的優美,即便像搖滾樂那樣的音樂,也仍然具備一定的審美屬性。
音樂作品總是采用重章復沓的形式,一段完了以后還有一段,有時候好幾段音樂總是重復,在回還往復之中讓人陶醉。人的意識似乎就是這么有意思,對于回環往復的音樂印象比較深刻,而且在這種音樂中獲得休憩,獲得審美需要。但音樂創作者卻有一些偷懶的屬性,并不會把音樂弄得十分精巧,總是在回環往復中刺激人。不管是純粹的樂曲還是歌曲,總是有好幾段,而且每一段都有重復的曲調。就像《詩經》中的重章疊句一樣,其實就是當時的歌詞,每一段換一兩個字,意思大致相同,卻形成回環往復的審美效果,當然也是一種欺騙。除了曲調的重復,就是節奏的重復,用固定的節奏把樂曲串聯起來,就容易讓人陶醉在節奏中。當然有的樂曲用了不同的節奏,刺激人的神經,讓人覺得精神為之一振。還有的樂曲既能表現復雜的情感,又能表達一些故事,就像人生的起起伏伏,像工作和生活的節奏快慢,像大江大河,像潺潺流水,像鷹擊長空,像小鳥依人。不管怎樣表現,都是用樂音來表現,而且有一定的節奏,讓人覺得是那么回事,卻偏偏形成一種認知偏見。以至于有人認為雄壯的音樂好聽,有人認為纏綿的音樂好聽,有人認為快節奏的好聽,有人認為慢節奏的好聽,有人認為古典音樂好聽,有人認為當代音樂好聽。
對音樂的感觸不同,得到的審美享受也不同,而且每一個人似乎都有所不同。即便很多人聽同樣一首樂曲,獲得的感觸也是不同的。音樂作品是固定的,而聽的人卻能夠獲得不同的感觸,就好像一篇小說,讀過的人會獲得不同的感悟。喜歡什么樣的音樂作品和人的后天刺激有關,或許有人小時候聽過同類的音樂作品,就對這一類的音樂作品感觸很深,有著良好的記憶,而小時候沒有聽過這類的作品,第一次聽,倘若覺得好聽,就可能聽下去,倘若覺得不好聽,就可能立刻離開。人的選擇具有一定的特性,會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而這種喜好是后天刺激并形成經驗的結果,不一定那么客觀,也不一定那么純粹。有人聽一首樂曲,覺得好聽,百聽不厭,有人卻不愿意聽音樂作品,甚至從來不去聽,也并不覺得生活很乏味。流行歌曲能夠影響一代人,過一段時間再次風靡,還有可能再影響一代人。很多流行歌曲出現以后,似乎都有一定的共性,就是能滿足人們的審美需求,而大數據出現以后,會統計所有流行歌曲中的音樂,共享融合之后,就可以創作所謂新的音樂作品了,讓人們覺得似曾相識,但同樣會算計人。
喜歡音樂的人不一定懂樂理,也不一定能演奏,甚至根本不知道音樂是什么,只是聽著樂曲好聽,或者聽著流行歌曲好聽,就跟著唱。即便過一段時間,讓他們聽同樣一首樂曲或歌曲,他們也覺得似曾相識,卻忘了以前聽過。音樂本來就會算計人,只是一種精神上的享受,而且會引發人們不同的精神觸動。就像小說騙人一樣,當人們感覺作者的故事在騙人的時候,已經把小說讀完了。人們感覺音樂作品在算計人的時候,已經把音樂作品聽完了。雄壯的音樂可以激發人的勇氣和信心,舒緩的音樂可以讓人放松,甚至音樂具備一定的治療作用,也能讓人的大腦暫時放松,釋放更多的多巴胺,讓人覺得快樂。但音樂是分層次的,有高雅的音樂,還有低俗的音樂,甚至會出現靡靡之音。不管怎樣的音樂,只要播放出來,讓人們聽到了,就會算計一部分人,而被算計的人總是覺得音樂好聽,進而聽下去,甚至會買來聽,于是音樂就具備了商品的屬性,可以用來買賣,可以用來賺錢。一旦音樂用來賺錢,就變得極端功利化,甚至會算計人。很多音樂創作人都引用流行音樂中的一些曲調,只要不超過三句引用,就不算抄襲,當然就可以獲得人們的共情,讓人們覺得似曾相識,也讓人們覺得很親近,其實只不過人們被算計了而已。
音樂在算計人,尤其是付費的音樂,很容易吸引人。倘若人們不愿意付費,那就到野外聽一聽大自然的聲音吧,那就是最原初的音樂,卻不會算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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