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協調發展的總體布局和戰略引領,賦予東北全面振興基本遵循和實施指南。在全面深化改革時期,縱深推進東北全面振興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需要科學認識、把握、分析區域協調發展議題中東北全面振興的內涵要義、戰略機遇和可行方案。
把握區域協調發展要義
在國家區域協調發展的時序坐標中,東北振興經歷從“老工業基地振興”到“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的戰略演進,其內涵也從單維的產業結構性突破向“五位一體”的全局優化擴充。在新時代背景下,理解東北全面振興在區域協調發展中的多維意涵,需要清晰認知區域協調發展的基本面向、核心維度、重要保障及目標遵循,據此解析東北全面振興在空間聯動、動能轉換、政策供給、價值導向等方面的具體訴求。
首先,區域協調發展的基本面向是實行精細化、差異化、一體化的空間治理,促進東北區域內部和四大區域板塊間的充分發展和融合互補。精細化空間治理要求東北地方政府基于區域資源稟賦、人口分布、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的情況,精準定位東北區域的空間功能、細致調整區域內部的經濟布局,從而明確區域發展方向與培育區域比較優勢。差異化空間治理強調東北地區圍繞城市功能定位和優勢產業,因地制宜探索發展路徑,與其他區域板塊形成分工明確、有序競爭、要素流通的協作格局。一體化空間治理要求東北地區以跨行政區協同、資源高效配置、功能互補共生為核心邏輯,突破傳統“行政區經濟”的割裂狀態,構建全域聯動的治理體系。
其次,區域協調發展的核心維度是增強創新性、內生性的發展動能,關鍵在鞏固和完善包容性制度重塑東北全面振興的內生動力。東北全面振興深度融入國家戰略性改革議程,以前沿科技應用發展新質生產力,服務產業結構調整。夯實東北區域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涉及技術迭代與體制機制改革的雙重質變。區域協調發展作為宏觀調控制度體系的重要構成,牽引地方政府重塑職責邊界和激發市場活力。在此意義上,東北全面振興的內源性動能培育要求立足高質量發展,理順政商關系、撬動社會資本、改革國有企業經營體制,營建創新驅動區域發展的制度生態。
再次,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是構建統籌性、銜接性的政策體系,著力提高地方政府在東北全面振興整體布局中的協同能力。區域協調發展是涉及多行政單元、多改革領域、多層次政府、多方面訴求的系統工程。長期連貫、動態調整的政策供給能夠通過資源配置和機制創新,化解東北全面振興實施中潛在的地方保護主義、制度性摩擦、條塊分割矛盾與利益抵牾。系統性政策發揮組合效益,引導地方政府在推進東北全面振興中對標戰略目標、對接區域規劃、調適治理工具,構建協同聯動的政策行動框架。
最后,區域協調發展的目標遵循是供給均等化、可及性的民生服務,以社會福利提升與經濟增長相協調作為衡量東北全面振興成效的標尺。區域協調發展以加強普惠性公共服務和社會性基礎設施供給,回應各地民眾對利益分配、機會共享、資源獲取的平等訴求。東北全面振興并非旨在彌合單一經濟維度的地區差異,而是以補齊民生短板作為政策落腳點,增加民眾在振興進程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這要求東北全面振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與保障民眾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的公平權益,持續改善和增進民生福祉。
區域協調發展的時代機遇
新時代的歷史方位與階段發展目標賦予東北全面振興新的使命坐標,推動東北全面振興邁入統籌內外的戰略期、國際開放的窗口期、政策勢能的轉換期。
首先,東北全面振興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政治責任,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具有更高戰略定位。區域協調發展是完成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的必由路徑,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被作為政治任務予以推進。黨的二十大以來,東北全面振興作為區域協調發展的重點推進領域,被賦予保障國防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能源安全、產業安全的重大使命,深刻影響國家現代化事業的整體進程。黨中央基于戰略全局的深刻考量塑造了新階段東北全面振興的獨特政治方位,有助于破除制約東北全面振興的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障礙,進一步提升東北區域發展能級。
其次,東北全面振興順應地緣政治秩序的演化趨勢,在融入“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中打造對外開放窗口。東北地區兼具“陸疆”與“海疆”的雙重屬性,是東北亞地緣權力擴展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沿陣地。21世紀以來,為突破美國“以海制陸”的地緣政治結構,中國采取海陸并重的地緣政治策略和區域發展戰略,在陸海統籌的區域協調發展框架下,東北全面振興既是建設海洋經濟的前沿窗口,又是共建“一帶一路”北線經濟帶的重要節點。在此基礎上,東北地區加快與東北亞國家和中東歐國家的區域合作進程,能夠在對接全球市場中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動能。
最后,東北全面振興乘勢國家政策支持的疊加紅利,在分享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中強優補劣。區域協調發展同區域重大發展、主體功能區、新型城鎮化等國家戰略規劃相互支撐,通過多維政策復合驅動生產要素跨行政區域流動,解決東北全面振興中資源配置與發展需求的空間失衡問題。與此同時,轉移支付、對口支援、省際橫向利益補償等區域政策的持續實施,運用行政手段實現資源再分配。政策疊加賦能為東北全面振興重大項目建設、新興產業集群培育、生態修復、體制機制創新提供資金、技術、人才和經驗支持。
可行路徑
從全局審視,立足區域實際,分類精準施治,協調國家戰略目標與地方發展利益之間的關系。東北全面振興兼有老工業基地重建、資源枯竭城市再生、制度改革、邊境防御、沿邊開放等多重任務,并受到區域資源本底約束與內部發展水平分化的影響。以區域協調支撐東北全面振興,一方面需要依據國家中長期規劃目標完善具有統領性的區域政策體系和綜合性的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另一方面應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在央地合作中合理賦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權,更好地讓中央的規定和統籌部署落地見效。
從底線著手,聚焦風險防控,優化布局結構,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與總體國家安全之間的關系。區域協調發展要求基于各區域稟賦優勢,構筑風險跨域聯防聯控體系,鞏固維系發展的穩定環境。在此基礎上,東北全面振興需要推動國有資本向直接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國家安全與民生保障的重點領域及產業鏈關鍵環節聚集,增強國家對能源、國防等戰略性資源的集中管控和調配能力;需要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筑牢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屏障;需要加強預警監測,構建國防動員體系和軍民融合創新機制防范東北亞地緣政治風險。
從均衡出發,堅持中心牽引,強化軸圈聯動,兼顧效率增長與機會公平。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在要素配置階段以效率優先積蓄支持分配公平的成果基礎,在資源調節配置階段以公平競爭提高要素跨域自由流動質效。以區域協調支撐東北全面振興不僅需要培育區域增長極,增強中心城市資源集聚、輻射和梯度擴散能力,還需要以哈長沈大四個中心城市為核心構筑發展軸帶和四大都市圈與兩大城市群,以此作為重要空間載體,形成區域分工網絡和利益共享圈層,促進各類要素合理流動,逐步實現均衡發展。在增強區域競爭力基礎上,東北全面振興還應著力破除行政區經濟壁壘,搭建跨域合作平臺,并通過增強交通互聯性促進區域發展的相對均衡性。
從根本切入,遵循市場原則,重構政府職能,統一體制改革和機制運轉之間的關系。東北全面振興機制的有效運行需要從深層次政治經濟體制改革著手,根據轉型階段的時序性目標和制度創新需求,通過優化機構設置和組織管理范式,發揮政策主體的相應職能。一方面,東北全面振興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通過明確政府權責邊界、保護市場主體產權,著力營造親清型政商關系,降低市場配置資源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東北全面振興必須健全推動國有企業債務重組、社會職能剝離、人事管理去行政化的靶向機制,破解市場化改革的體制慣性阻力和利益藩籬。
(作者系吉林大學行政學院院長、教授,吉林大學中國新型政黨制度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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