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是全國第五個“民法典宣傳月”。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
“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為使廣大群眾更好地了解《民法典》,本文選擇《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與交通領域密切相關的規定進行以案釋法。
本期問題:道路遺撒物品引發交通事故,責任誰來擔?
法條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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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證明已經盡到清理、防護、警示等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圖示
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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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1月21日22時30分,在北京市房山區京港澳高速出京35.5公里處,白某駕駛車牌號為晉J×××××的小型轎車由北向南在最內側車道行駛,遇前方路面物體躲閃車輛失控撞右側護欄,造成車輛接觸部位損壞,護欄損壞,白某受傷,經交管部門認定,白某為全部責任,白某支付道路施救費800元、車輛維修費16130元,共計16930元。
通過路面監控視頻確認,道路上遺撒物品系金x物流公司所有的車牌號為皖M×××××的大型貨車在行駛過程中從其車上掉落所致。道路管理者首x公司提交了事發當日京港澳高速路產巡視記錄,巡視經過離事發地點最近的竇店巡視點時間分別為20:40、23:5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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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
雖然交管部門認定涉案交通事故由白某承擔全部責任,但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主體并不當然重合,需根據事故發生原因以及過錯程度綜合進行判斷。本案事故成因主要為金x物流公司所有的皖M881**大型貨車在京港澳高速路上行駛遺撒,導致白某駕駛的晉***車輛為躲避遺撒物而撞擊高速護欄,進而造成車輛損害,故對本案事故造成的相關損失,應由金x物流公司承擔主要責任。
關于道路管理者首x公司的責任問題,法院認為,首x公司作為高速公路的管理檢查養護方,應承擔高速公路的日常養護管理職責,確保高速道路安全暢通。本案中,首x公司提交了事發當日京港澳高速路產巡視記錄,該記錄記載了事發當日的巡視時間和巡視過程,在沒有其他證據否定上述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法院予以采信。首x公司提供的《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北京市公路養護巡查管理辦法》以及路產巡視記錄等證據,能夠證明其已經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要求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故首x公司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另酌情確定金x物流公司承擔90%賠償責任;白某承擔10%的損失責任。
(來源:蘇州交通運輸)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麻新宇
內容來源:蘇州交通運輸、鳳泉交通伴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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