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惡劣!
事發北京環球影城
寶媽帶娃入園成“慣偷”
近日,通州法院
依法審結一起
環球影城主題商品系列盜竊案
被告人王某某
利用自身會員身份
在帶孩子進入環球影城游玩期間
多次對園內周邊產品
實施盜竊行為
該案系北京環球度假區開園以來
首例利用會員身份
多次實施盜竊的刑事案件
01
案情回顧
利用北京環球影城年卡會員身份
王某某多次帶孩子實行盜竊
2024年6月至9月間,被告人王某某作為北京環球度假區年卡會員,多次攜帶5歲的女兒入園游玩。
為尋求刺激、變賣獲利,當其他家長忙著給孩子挑選紀念品時,這位母親卻上演著現實版“盜影重重”:
趁店員不注意,在女兒眼前將“小黃人”主題水杯偷偷放進隨身攜帶的包里;
從貨架上拿起哈利波特的鑰匙鏈,轉到人少的地方迅速揣進袋子里;
在主題商店購買兩件商品,實際上拿走多件。
小黃人水杯,網絡配圖
王某某先后盜竊27次
總價值人民幣37459元
以此手段,王某某先后27次在園區商店內盜取小黃人、哈利波特、變形金剛等熱門IP周邊的商品共計251件,經鑒定,被盜商品價值人民幣37459元。
得手后,王某某通過二手交易平臺“閑魚”低價轉售贓物,非法獲利3萬余元。
2024年9月28日,王某某再次作案時被園區安保人員發現并報警,民警當場將其抓獲,后在其身上及住處查獲未售出贓物3件(已發還)。
案發后,王某某家屬主動賠償環球影城全部經濟損失。
02
法院審理
王某某行為構成盜竊罪
被判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近日,通州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被告人王某某盜竊一案,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盜竊公私財物,且盜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但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部分被盜商品已起獲發還、其家屬已代為賠償環球度假區損失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社會危害性,法院依法從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
03
法官提示
“多次盜竊”無論金額均追刑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及相關司法解釋,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即構成“多次盜竊”,無論涉案金額大小,均應追究刑事責任。
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本應遵紀守法、以身作則教育子女,卻為尋求刺激、貪圖私利,利用帶孩子前往樂園游玩的時機,多次實施盜竊,對孩子的價值觀塑造產生不利影響。
同時,二手平臺也并非銷贓的“法外之地”。被告人王某某通過閑魚等平臺出售贓物,既暴露了其非法獲利的犯罪意圖,也為公安機關溯源追查提供了關鍵線索。
北京環球度假區作為文旅消費地標,承載著公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法官在此提示大家,維護樂園秩序,需要游客自覺提升守法意識,共同營造文明、安全的游玩環境。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最終觸碰法律紅線釀成大禍。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第一款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來源:中國新聞網、京法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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