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談諒解,遇到被害人“獅子大開口”怎么辦?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家屬或者律師在和被害人談諒解時候,經常會遇到“獅子大開口”的情況,那么遇到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么去解決?比如交通肇事案件,當事人酒后駕車把人撞死了,當事人家屬去和被害人家屬談諒解,被害人這方開口要500萬,家屬問我怎么辦?類似這種,超過正常家庭的承受能力,但是我們又需要拿到諒解書的情況,應該如何去應對呢?兩種方式:
第一,當被害人提出天價賠償要求時,可以通過錄音留存協商過程是有效的應對手段。錄音的核心目的是向辦案機關、公訴機關傳遞兩個關鍵信息:其一,被告人一方具備強烈的和解意愿,始終積極主動地與被害人溝通,并且愿意在經濟能力范圍內進行合理賠償;其二,當前協商陷入僵局,并非被告人一方缺乏誠意,而是被害人提出的賠償條件嚴重超出合理范疇,例如當事人要求支付高達500萬的賠償金,且態度強硬,表示低于該金額絕不同意諒解。將這些錄音證據提交給辦案人員,能夠讓他們直觀了解協商的真實情況。辦案人員作為具有主觀判斷能力的個體,在聽到此類不合理要求后,會基于公平正義的職業素養與道德認知,對被害人方的行為進行評判。這種情況下,辦案人員更容易共情被告人一方的處境,從而在量刑考量或案件處理過程中,對被告人的積極態度予以認可,同時也對被害人不合理的要價行為進行適當評估。
第二,當被害人提出天價賠償,導致無法達成諒解協議時,可善用“積極賠償從輕”條款爭取量刑空間。在做罪輕辯護的案件中,根據《量刑指導意見》,即便未獲得被害人諒解,只要被告人主動賠償,同樣可獲得20%-30% 的從輕量刑幅度。若案件處于審查起訴階段,可與公訴機關溝通;若已進入審判階段,則聯系審判人員,申請將賠償款存入辦案機關指定賬戶。例如,面對被害人索要500萬的高額賠償,家屬僅籌措到10萬元,也可將籌措到的10萬元打到辦案機關的指定賬戶,這樣即便被害人最終未出具諒解書,該主動賠償行為也能成為法定從輕情節。若案件審結后被害人仍拒絕接受賠償,款項通常會被退回,或依法轉為罰金。這一策略在我們代理的多起案件中成功實踐,這個做法的核心就是通過積極賠償創造量刑優勢,為被告人爭取更有利的判決結果,避免因被害人不合理要價而錯失從輕機會。
那么如果在達成和解意向后,有一個技術性操作的問題需要大家注意。即便雙方達成和解意向,仍常陷入信任危機:被告人擔憂“錢轉了,諒解書卻落空”,被害人則顧慮“簽了字,賠償款拿不到”,這種互信缺失常導致雙方陷入“先給錢還是先簽書”的僵局,甚至讓本已談妥的和解功虧一簣。我們應該如何破解這個難題?我建議可以申請在辦案機關主持下簽署協議。實踐中,即便雙方未產生糾紛,我仍建議采取此方式,因為辦案機關的介入不僅能有效約束雙方履約,更能從根源上規避事后反悔等風險。在具體操作時候,律師可以提前與辦案人員溝通核心內容,包括賠償金額、諒解書撰寫主體及內容范圍等,大多數辦案人員基于化解矛盾,提升社會穩定性的考核需求,樂于促成和解;即便部分人員表示不便主持,也可協商在辦案場所內,由雙方自行簽署,借由公權力的在場見證,形成對雙方的實質約束。我們可以試想,當被告人在檢察官見證下完成 30 萬賠償轉賬,被害人不可能當場毀約拒絕出具諒解書;反之,被害人在法官面前簽署諒解書后,被告人也難以以“錢未湊齊”為由失信。這種通過公權力背書的方式,可以讓雙方構建起相互信任的橋梁,讓和解真正具備法律效力與執行保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