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總有一些文件,讀起來像是從幽默段子里漏出來的。
譬如西安警方最近的一紙函告,內容耐人尋味到令人費解。
函件里字斟句酌地建議碑林區看守所,對于要求會見高全福律師的請求:
應予拒絕。
拒絕原因呢?
文件原話如此:
“經偵查發現可能存在危害國家安全的情形,不宜安排律師會見。”
畢竟,“危害國家安全”這幾個字用起來最是方便,好似一把萬能鑰匙,輕輕一擰,各種權利立刻如門后寒風般消散得無影無蹤。
更耐人尋味的,是最后的:
注意方式方法,建議以該涉案嫌疑人正在提審無法會見等理由拒絕。
誠實而直接,甚至都懶得遮掩一下。
不禁要贊嘆一下西安警方同志的坦誠與直率。這樣坦蕩地指示看守所如何對律師技巧性撒謊,倒也是一種新的:
工作作風。
其實,看守所們也不容易。各地看守所多年以來,早已用遍了“提審中”、“設備故障”、“yi情防控”等常規理由,以致于一些律師同行聽到這些借口時,甚至都懶得再抬一下眉毛。
而西安警方這次發函,可以說是體貼入微了,不僅明確了借口,甚至給出了:
話術指導。
可謂是精心策劃的服務型辦案。
律師的執業權利,理論上看,背后是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然而現實總是巧妙地避開這些權利,時不時制造出各種讓律師碰壁的理由。
看守所在這一環節上的微妙地位,更加值得玩味。
他們本該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堡壘,卻往往成為司法權力中:
最容易被操控的一環。
警察的一紙函告,就能讓看守所變成拒絕律師合法會見權的執行者。
警方對此,似乎并不覺得有任何問題。
他們甚至大言不慚地將這種建議寫進公文,視如理所當然。似乎法律程序和律師權益,在他們的視角下,是可以被隨意:
欺騙的。
當律師的執業權利被肆意侵犯,當看守所成為權力任性妄為的傳聲筒,當警方習慣性地大言不慚地教授如何撒謊時,法律和正義究竟去了哪里?
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文件背后,隱藏的是司法體系深層次的病癥,暴露的是權力不受約束的:
驕橫。
或許真正需要被提審的,不是那些被冠以“危害國家安全”名義的嫌疑人:
而是那些隨意踐踏法律尊嚴與職業倫理的權力執行者。
下次,如果警方再想撒謊,或許還是別留下書面證據為好。畢竟,這么顯眼的自曝家丑、知法犯法方式,恐怕西安警方以后也不好意思再用了吧?
寫于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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