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傳月活動
民法典普法課堂
—每日案例 DAY 3—
民法典的重要意義
民法典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 70 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 5000 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法典,更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法典。
民法典
民法典在哪些方面
影響著你我的生活?
今天我們聚焦婚姻家庭編的幾個案例
一起來看看吧!
01
“以婚為名”索要財物當返還
案例:張某與王某戀愛期間,王某以還房貸、準備婚禮等為由多次向張某索要錢財共計十余萬元。后王某突然離開張某并斷絕與其聯系,張某以不當得利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認定張某對王某的贈與行為無效,王某所得款項應當退還。
解讀
王某制造愿與張某結婚的假象,其目的是讓張某陷入錯誤認識,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前提下做出財產贈與,其行為違反婚姻倫理,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將“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作為法律條款明確后,對假借婚姻名義索取財物的行為準確定性,為受害人維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02
經過事后追認,便是共同債務
案例:馮某出借 50 萬元給阿華,后阿華還款 20 萬元,其中 5萬元通過妻子阿珍的支付寶賬戶轉賬,阿珍還通過微信向馮某表示會盡快還款。后馮某起訴主張阿珍、阿華償還剩余借款,阿珍說對借款不知情,也沒有使用過,不同意還錢。法院經審理,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共同償還。
解讀
本案中,雖然阿珍未在借款合同上簽字,但曾用自己的賬戶參與還款,也曾通過微信承諾還款,足以證明阿珍對借款知情,符合民法典中夫妻一方對債務的事后追認。涉案債務是基于夫妻二人共同意思表示,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3
收養有條件,手續要規范
案例:孫某、李某夫婦育有兩個男孩。2021 年,孫某的同事周某未婚生下一女嬰,孫某在征得丈夫李某同意后將女嬰抱回撫養。后周某找孫、李夫婦欲討回親生女,雙方產生爭議,周某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的收養行為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該收養行為無效。
解讀
根據民法典規定,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之一是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二被告已育有兩名男孩,不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收養人應當具備條件;同時,收養行為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民法典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法條鏈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
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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