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博主發帖稱,多地明確物業費不存在減免優惠政策,業主不得以未享受服務拒絕繳納物業費,空置房屋照常收費。
看回復有理有據,畢竟業主買房入住時簽了物業合同,打官司必輸,住建部門也需要維護正常的物業秩序,只是業主對物業不滿的呼聲越來越高,也要重視。
- 這究竟是咋回事?
我們來看看該博主的信息。這是幾份官方的回應。
官方回復(點擊回復)
廬陵新區“五型”辦回復:
網友您好:
收到您在網上反映的問題后,新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新區物業科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現就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結合《吉安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企業依約履行義務的,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不得以物業空置、存在開發建設遺留問題或者放棄共有權利等為由拒絕交納,綜上所述空置房物業費不存在減免優惠政策。
官方回復(點擊回復)
信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
網友你好,關于嘉福未來城業主反映空置房交納物業費問題,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南昌縣住房保障中心回復:
天空之城北區違規征收空置房物業費
業主提出的第二十條為2003年頒布的《江西省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是對2007年《物權法》、2021年《民法典》出臺前物業管理空白的具體管理收費辦法,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費”,因地方性法規、政策不得與上行法沖突,且雙方簽訂的合同中并未有物業服務費減免的約定,故對該業主的訴求不予支持。
從上述官方回應來看,千篇一律地提到,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有幾點可以肯定的事實:其一,房子已經交付給業主了,其二,物業已經入駐,開展日常管理工作了。城建局認為,收取物業費是合理的。當然,從業主角度來看,自己還沒有入住,認為收費不合理。
其實,物業所有權明確了,就可以收取物業費,這和是否實際居住無關。換言之,比如某業主就是一輩子不去住,房子歸業主所有,業主依然要承擔物業費。
- 說到空置房物業費繳納問題,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好消息!合肥市商品住宅房屋空置6個月以上的可以向物業申請給予一定的物業費減免折扣!
根據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合肥市物業管理協會文件,合物協字(2025)17號。
關于合肥市物業管理協會關于在全市物業管理行業組織開展“我為業主辦實事”10條倡議,其中核心的一點就是:
關注業主普遍訴求,對連續6個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普通商品住房,經業主提前向物業企業報備且按時支付物業費的,倡議給予一定的物業費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文件只是一份倡議,并不是什么硬性要求。當然,作為當地物業管理協會,既然能出這么一個文件,估計內部也是做了動員和溝通,想必各家物業公司會拿出一些姿態來回應這份文件。
其實,從2024年開始,大家會經常在媒體上看到關于“物業費下調”的報道。根據中指研究院監測,2024年至今,多個二三線城市頻現物業“降費”項目,尤其發布物業費限價政策的重慶、銀川、青島和武漢四城,去年有超百個項目實現了物業費下調,降幅在10%-40%之間。
今年,據21世紀經濟報道,物業“降費”的風愈演愈烈,逐漸從二線城市綿延至一線城市,深圳、上海等一線城市均有豪宅盤與物業企業協商物業費降價。
與此同時,文內還提到很多人關心的空置房物業費問題。例如,據《蘭州新區關于優化房地產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規定,對連續未入住6個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由業主或使用人書面申請,經物業服務人登記確認后,其物業費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
今年2月,湖南省長沙市發布通知,自3月1日起,針對已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卻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物業費交納實行階梯式優惠。交房次月起連續空置至第24個月,按收費標準的70%交納;從第25個月起至空置結束,按90%交納。
江蘇省鎮江市也明確,對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的住宅,經業主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確認后,空置期間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空置超過24個月的由雙方協商確定,未協商或未能達成一致的,繼續按照規定標準的70%交納。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0多個城市加入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行列,折扣力度最大的就是前面提到的蘭州新區的50%,其它大多在70%以上。而開篇各地住建局的表態,這說明這股降價風,還未波及到當地。
總體來看,房地產市場下行的壓力也傳導到物業服務市場,物業費等持有成本是眾多業主關注的焦點,這一輪全國物業費降價潮已經難以避免。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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