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事故背景、電池供應商及技術特性綜合分析:
一、事故背景與電池供應商爭議
事故概況
2025年3月安徽高速事故中,小米SU7標準版以97km/h撞擊隔離帶后起火,導致3人死亡。小米官方稱起火源于“整車系統嚴重受損”,而非電池自燃;
2025年4月湛江事故中,SU7與電動二輪車碰撞后,后者鋰電池起火引燃車輛,寧德時代明確否認涉事車輛使用其電池。
電池供應商混裝問題
小米SU7標準版電池由寧德時代和比亞迪隨機混裝(Pro/Max版僅用寧德時代),但安徽事故后寧德時代稱涉事車輛未使用其電池,暗示該車可能搭載比亞迪刀片電池;
部分車企為降低成本混裝不同廠商電芯,導致電池包溫差超標2.3倍,增加熱失控風險。安徽事故涉事車輛被曝“混裝電芯且溫度傳感器減少17個”。
二、技術爭議與安全設計
電池防護與測試標準
小米曾宣傳電池包采用“CTB電芯倒置技術+14層物理防護”,可抵抗1000C高溫,但事故中電池在極端碰撞下仍起火,引發對防護設計有效性的質疑;
寧德時代電池通過31.9米高空墜落測試和針刺實驗,但車企若未嚴格采用其完整防護方案(如航空級隔熱材料、三重防爆結構),可能削弱安全性。
智能駕駛與責任劃分
安徽事故中,NOA系統未能識別施工路段錐桶,且AEB功能因設計限制未觸發制動,導致碰撞時速達97km/h。小米解釋稱“AEB不響應錐桶為行業普遍配置”,但用戶質疑其宣傳與實際性能落差;
L2級輔助駕駛要求駕駛員全程接管,但車企對功能局限性的告知不足,可能導致用戶過度依賴系統。
三、行業啟示與后續影響
供應鏈透明度與標準升級
歐盟要求公開電池供應商,而國內合格證信息仍不透明。專家呼吁強制公開電池來源,避免“開盲盒式”采購;
現行國標對極端碰撞場景(如多角度高速撞擊)測試覆蓋不足,需引入更高安全閾值(如華為要求的5000次循環壽命標準)。
車企責任與用戶信任重建
小米承諾“不回避責任”并配合調查,但事故后與家屬溝通滯后,被批“享受粉絲經濟紅利卻未承擔情感連接義務”;
寧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強調“安全需真金白銀投入”,暗指部分車企壓縮成本導致安全隱患。
結論
小米汽車自燃爭議的核心在于極端碰撞下的電池安全冗余不足和供應鏈管理風險:
若使用寧德時代電池,可能因車企未完整采用其防護方案導致失效;若混裝其他電池,則需驗證供應商技術達標性;
行業需推動電池供應商透明度、極端工況測試標準升級,并明確輔助駕駛功能的責任邊界,才能重建用戶對新能源車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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