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ST奧維(002231)發布《關于公司股票交易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金屬制品業務處于停產停工狀態,且預計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8.1條(五)項“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且預計在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的規定,公司股票交易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5月27日開市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簡稱和代碼不變。
數據顯示,*ST奧維2024年實現營業收入2.91億元,其中金屬制品業務實現營業收入2.57億元,占營業收入比重為88.36%。
此前,*ST奧維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及其他風險警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容誠”)對*ST奧維2024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上述情形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同時,*ST奧維控股子公司無錫東和欣因涉及訴訟事項導致其銀行賬戶被凍結;容誠對*ST奧維2024年度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上述情形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ST奧維在披露2024年年報之前,曾大幅向下修正業績預告。*ST奧維對此解釋是,在1月24日披露2024年度業績預告時,由于公司年度審計工作尚未全面開展,相關財務數據及信息尚處于初步整理階段,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全年的實際財務狀況。
根據已有公開信息,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兩類買入*ST奧維的投資者具備初步索賠條件:1、于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4月21日期間買入且持有,無論在2025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賣出;2、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且持有,無論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符合上述任一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8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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