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瀾 攝影報道
泱泱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古籍浩若煙海。作為古人思想的寶藏、先賢智慧的結晶,古籍凝聚著中華民族的深邃智慧,承載著中華民族的集體記憶,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而四川是古籍大省,藏量豐富、種類眾多,國家珍貴古籍數量居全國前列。
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在成都召開,《四川省古籍保護利用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請一次審議。封面新聞記者獲悉,目前國內尚無專門規范古籍保護利用的法律法規,條例草案為全國首個。
常委會會議現場
會后,在四川省圖書館古籍修復室內,記者看到了一冊珍貴古籍從殺蟲、除塵,到確定病害情況、制定修復方案,再到修復、建立修復檔案的完整過程。省圖書館副館長杜桂英坦言:“人才緊缺是我們面臨的最大困境之一。目前,我們館藏有53萬冊古籍,約1/3的古籍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損并需要修復,而我們僅有17名修復師,力量遠遠不夠。”
解決古籍保護利用難題
全國首個專門規范古籍保護利用法規來了
為規范古籍保護利用而立法,既是政策要求,也是現實所需。
作審議報告時,省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唐文金指出,2022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就提出了“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加強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的明確要求。而近年來,四川的古籍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還存在制度機制和職責體系不健全、一些珍貴古籍搶救修復不及時、收藏基礎設施薄弱、專業人才匱乏、經費投入不足、藏用矛盾突出等問題。
省圖書館古籍修復室副研究館員諾日卓瑪正在修復古籍
記者獲悉,四川是古籍大省,經全省普查發現,全川有漢文古籍約23萬余部187萬余冊、少數民族古籍約50萬冊,其中246部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數量居全國前列。
“在省內古籍保護利用面臨困境的情況下,亟需用法治手段解決此難題。目前,國內尚未出臺專門的古籍保護利用法律法規,且由于古籍兼具文物與文獻雙重屬性,文物保護法、公共圖書館法、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涉及古籍的條例適用有限;其他古籍相關的政策文件,不具備穩定性、一致性和強制性等原因,在此時,通過地方性立法解決古籍保護利用難題、提高古籍工作水平、推動四川古籍事業高質量發展,十分必要且可行。”在常委會會議列席代表座談會上,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徐建群這樣說道。
據悉,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古籍立法工作,常委會領導先后帶隊到省內外多個古籍收藏單位考察調研,對古籍立法提出要求、給予指導。在征求多方面的意見建議后,5月16日,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召開全體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審議,形成了法規案。
逐一解決突出問題
草案旨在健全保護條件、提升活化水平
條例草案不分章節、共三十三條,包含立法依據、基本原則、適用對象、責任主體、保護利用、保障措施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徐建群指出:“我們力求對古籍保護利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逐一解決、各個擊破。條例草案亮點頗多,如明晰古籍概念、完善古籍工作機制、健全古籍保護管理條件、提升古籍活化利用水平等。”
古籍修復的工序之一:除塵,該項工作均是由人工完成
據了解,古籍在載體、裝幀、版本等具體表現形式上多種多樣,在內容上又有漢語言文字、少數民族文字等文字之分,在截止年代上學術界亦有不同觀點。起草組綜合古籍定級標準的有關表述和學界觀點,并征求了有關專家的意見,從時間跨度和表現形式兩個維度對古籍的概念作了界定,明確古籍是指“主要產生于1912年以前的文獻典籍,以及產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間具有古典裝幀形式的文獻典籍”。同時在外延上又留有余地,滿足古籍保護的動態需要,規定了“1912年至1949年期間產生的具有歷史文物價值、學術資料價值和藝術代表價值的其他文獻典籍,其保護利用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乾隆版大藏經,由于潮濕、蟲蛀等原因,紙張與木柜產生了粘連,靠目前的技術難以修復
作為起草組成員之一,杜桂英看到條例草案提請審議后,表示很開心。“作為古籍保護的工作者,我深知這行的不容易,也深知行業發展面臨許多問題,而諸如人才培養、資金支持、全省古籍目錄編制、少數民族文字古籍保護、民間收藏古籍保護等內容,在草案中均有體現。我們都很期待,條例草案出臺后能帶來的積極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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