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了解到,2025年,新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高考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核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各地教育考試機構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經認真審核、確認、簽字并向社會公示(主要渠道是地縣兩級招生網站、新聞媒體、當地中學、班級)無異議后,須填寫《加分考生匯總登記表》,并加蓋地(州、市)招生委員會公章,在規定時間上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一經上報,不得變動,否則視為無效。
加分條件如下: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檔。
(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增加10分投檔。
(4)南疆四地州(指和田地區、喀什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克蘇地區)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考生,經審核符合“南疆單列計劃”報考條件的,增加10分投檔。
(5)報考普通類及單列類招生計劃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塔吉克族、錫伯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達斡爾族、藏族、俄羅斯族等11個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檔。報考普通類招生計劃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檔。
本文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記者/沈祖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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