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婚姻本應是建立在愛情與信任基礎之上的神圣結合,然而,卻總有一些人將婚姻當作謀取私利的手段,讓原本美好的事情蒙上了一層陰影。今天要講述的,就是這樣一個令人唏噓不已的騙婚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一方是樸實憨厚的農村小伙肖明,另一方則是看似光鮮亮麗的 “大學教師” 劉婷,兩人的命運因一場錯誤的結合而交織,最終走向了令人意想不到的結局。
故事的開端,要從 2018 年的一天說起。家住湖南湘潭農村的肖明,時年 32 歲,一直未婚,這讓他的父母心急如焚。對于農村家庭而言,子女的婚姻大事往往是父母心頭的一塊巨石,肖明的父母也不例外,他們盼望著兒子能早日成家立業,延續家族的香火。
一次偶然的機會,肖明在開網約車時,接到了一個來自大學城的訂單。乘客正是劉婷,當時的肖明并不知道,這個看似普通的乘客,將會給他的生活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交談中,肖明得知劉婷年僅 28 歲,卻已是附近大學城某所學校的老師。這個信息讓肖明心中不禁一動,在他的認知里,大學教師無疑是一份體面又令人尊敬的職業,劉婷的形象瞬間在他心中變得高大起來。
從那之后,肖明對劉婷展開了追求。他費盡心思,了解到劉婷喜歡化妝品后,特意買了一套價值 500 元的面霜送給她。然而,劉婷在收到禮物后的反應卻讓肖明有些失落,她直言自己平時用的化妝品都是兩三千元的,對肖明送的這套面霜表示用不慣。
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可能會察覺到對方的嫌棄之意,但老實憨厚的肖明卻并未多想,他只是單純地認為或許這真的是對方的使用習慣而已。
在接下來的 3 個月里,劉婷對肖明的態度一直較為冷漠。但肖明并未放棄,他依然堅持著追求劉婷。而劉婷或許是覺得肖明太過執著,又或許是另有打算,她決定提出一個條件,試圖讓肖明知難而退。
于是,她向肖明提出了高達 20 多萬的彩禮要求。在劉婷看來,這樣一筆巨額彩禮,對于一個農村家庭來說,無疑是難以承受的,肖明大概率會因此退縮。
然而,事情的發展卻出乎了劉婷的意料。肖明將彩禮的事情告訴父母后,一家人雖然覺得這筆彩禮數額巨大,但他們認為大學老師能看上自家兒子,這是莫大的榮幸,簡直是祖墳冒青煙了。
為了兒子的終身大事,他們決定想盡辦法滿足劉婷的要求。在經過一番盤算后,肖明的父母發現家里的財產難以湊齊這 20 多萬彩禮,于是希望能和劉婷商量降低彩禮金額。
肖明為了挽留住這段感情,無意間將家里土地征收拆遷的消息透露給了劉婷。他滿懷期待地對劉婷說:“只要分到了拆遷款,咱們以后的日子肯定會越過越好的。”
沒想到,這句話如同神奇的魔法一般,讓劉婷的態度瞬間來了個 180° 大轉彎。原本堅決要求 20 多萬彩禮的她,當即同意以 14.8 萬的彩禮嫁過來。
肖家人得知這個消息后,都非常高興。在見過劉婷的母親后,雙方順利商定了結婚的具體事宜。一切似乎都在朝著美好的方向發展,肖明滿心歡喜地期待著與劉婷攜手走進婚姻的殿堂,開啟新的生活。
然而,他卻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正一步步走進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之中。
終于,結婚的日子來臨了。婚禮當天,肖明沉浸在幸福之中,他覺得自己多年來的期盼終于得以實現,能夠娶到劉婷這樣一位有學歷、有工作的妻子,讓他在親朋好友面前倍感自豪。
然而,婚禮上的一些細節卻讓肖明隱隱感到不安。結婚當天,劉婷不給肖明牽手,而且在婚禮結束后,她沒有與肖明同房,反而與 2 名異性通宵打牌。這讓肖明心中充滿了疑惑和不滿,但新婚的喜悅讓他暫時將這些疑慮壓在了心底。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肖明徹底絕望。結婚第三天,劉婷突然提出要離婚。這個消息如同一顆重磅炸彈,瞬間將肖明炸得暈頭轉向。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剛剛結婚三天,為何劉婷會突然提出離婚。在震驚和憤怒之余,肖明開始懷疑劉婷的動機,他覺得自己可能遭遇了騙婚。
肖家人得知此事后,同樣感到無比震驚和無奈。為了這場婚禮,一家人砸鍋賣鐵,前前后后投入了 40 萬,甚至還借了 10 萬塊錢。
如今婚姻僅僅維持了 3 天就宣告結束,這讓他們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但面對這樣的情況,他們也深知不能就這樣坐以待斃,于是決定先拿回彩禮,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在與劉婷溝通退還彩禮的過程中,肖明發現了更多讓他難以置信的事情。原來,劉婷并非她所聲稱的大學老師,而只是一個教育招生機構的老師。這個發現讓肖明更加堅信自己被騙了,他的心中充滿了憤怒和悔恨。
再次見面時,肖明將這些天的委屈和憤怒一股腦地向劉婷傾訴,并堅決要求對方退還彩禮。然而,劉婷的母親卻對肖明的指責予以否認,她不僅不認可騙婚的說法,還對肖明一家進行了貶低。
劉婷的母親說道:“你們除了家里征收的條件還可以,其他的可以說是什么都沒有,要學歷沒學歷,要身高沒身高。既然選擇了,自己就要承擔這個責任對不對?”
面對劉婷母親的這番言論,肖明感到無比氣憤,但他還是努力克制住自己的情緒,繼續與劉婷協商彩禮退還的問題。
然而,劉婷的態度卻十分強硬,她不同意全額退還彩禮,只愿意退還 2 萬元。肖明的表姐看到這種情況,氣憤不已,揚言要去告劉婷。她激動地說:“這不是一兩千,是十幾萬啊,我舅媽每天早上 3 點多鐘起床賣菜,要賣七八十年才能賺回來的。”
面對肖明表姐的威脅,劉婷卻表現得極為囂張,她嗤之以鼻地說道:“你就算去告我也沒關系,我告訴你,你起訴你會勝訴。但是我懂法律,我很懂法律的,我知道法院會怎么判,只會判我退還部分彩禮。”
劉婷的這番話,無疑是對肖明一家的公然挑釁,也讓人們看到了她的自私和貪婪。
更過分的是,劉婷還表示,自己的戶口從 11 月 31 號(實際上 11 月沒有 31 號,此處可見其說辭的隨意性)就遷去了肖家,在這種情況下,肖家的那筆征收款她也有份,至少要分一半才行。
這種無理的要求,讓肖明徹底對劉婷失望透頂,他決定不再與劉婷進行調解,而是希望通過法律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劉婷的行為是否構成騙婚呢?在我國法律中,并沒有明確的 “騙婚罪” 這一罪名。一般來說,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彩禮等財物,可能會構成詐騙罪。
但在這個案例中,劉婷與肖明在交往過程中,雖然對自己的職業有所隱瞞,但雙方在結婚前對彼此的家庭等情況還是有一定了解的,并不完全符合詐騙罪中以虛假身份騙取財物的構成要件。
不過,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比如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卻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肖明和劉婷的這個案例中,兩人結婚僅三天,且未共同生活,肖明要求劉婷退還彩禮是有法律依據的。雖然劉婷聲稱自己懂法律,認為法院只會判她退還部分彩禮,但從實際情況來看,肖明拿回全部彩禮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這起騙婚事件,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婚姻糾紛,它反映出了當下社會中一些人道德觀念的缺失以及對婚姻的不尊重。劉婷為了謀取錢財,不惜利用肖明的感情,將婚姻當作一場交易,這種行為實在是令人不齒。
同時,這也給廣大未婚人士敲響了警鐘,在尋找伴侶的過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被對方的表面現象所迷惑,要深入了解對方的為人和真實情況后,再做出結婚的決定。
而對于肖明來說,這場婚姻帶給他的是巨大的傷害和損失。但我們也希望他能夠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拿回屬于自己的彩禮,讓劉婷為她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同時,也希望肖明能夠盡快從這段失敗的婚姻陰影中走出來,重新尋找屬于自己的幸福。畢竟,生活還要繼續,未來依然充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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