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廖紫雯
日前,中鼎智能(無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遞表港交所,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國際。
作為智能場內物流和倉儲自動化解決方案提供商,中鼎智能在2024年市場份額達到1.7%。業績面上,公司近年來毛利率持續下滑,從2022年的14.1%降至2024年的13.1%,且核心產品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的毛利率也從2022年的13.4%降至2024年的12.2%。
與此同時,公司前五大客戶集中度高,2024年貢獻收入占比超七成,公司還面臨多項合同糾紛,法院判令凍結公司銀行存款1150萬元,合規性問題引發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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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占額1.7%,毛利率持續下滑
中鼎智能為智能場內物流和倉儲自動化解決方案提供商。核心產品為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通過集成智能場內物流管理軟件與堆垛機、穿梭車、輸送線、分揀機及機器人等場內物流設備,在廣大行業垂直領域的倉庫、工廠及生產線內協調貨品的搬運和存放。
根據灼識咨詢的資料,就2024年的收入而言,公司在中國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行業中排名第四,市場份額為1.7%,在中國工業領域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中排名第二,也在中國新能源鋰離子電池領域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中排名第一。
2022年-2024年(下稱:報告期內),中鼎智能實現營收分別為16.43億元、16.95億元、17.98億元;年內溢利分別為7057.7萬元、7818.2萬元、8862.2萬元。
營收細化而言,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各期收入分別為15.99億、16.03億、17.28億,占比分別為97.3%、94.6%、96.1%;售后服務占比分別為1.1%、2.8%、2.8%;場內物流設備及其他銷售收入占比分別為1.6%、2.6%、1.1%。
按客戶行業劃分的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收入明細為,新能源行業收入分別為12.36億、12.58億、13.06億,收入占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總收入比例分別為77.3%、78.5%、75.5%。
同一時間,汽車配件收入占其比例分別為6.0%、3.3%、9.8%;醫療保健占比分別為3.8%、3.4%、3.9%;食品占比分別為4.6%、4.9%、3.7%;其他(主要包括化學品、電子、新材料、紡織和裝備制造)占比分別為8.3%、9.9%、7.1%。
毛利率方面,報告期內分別為14.1%、14.0%、13.1%。其中,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毛利率分別為13.4%、12.8%、12.2%;售后服務毛利率分別為68.4%、60.0%、43.9%;場內物流設備及其他銷售毛利率分別為17.2%、11.2%、20.1%。
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毛利率明細為,新能源毛利率分別為15.7%、12.0%、16.2%;汽車配件毛利率分別為4.2%、25.2%、-5.3%;醫療保健毛利率分別為1.5%、7.3%、5.9%;食品毛利率分別為10.6%、10.6%、5.2%;其他毛利率分別為5.9%、17.5%、0.5%。
中鼎智能解釋,毛利率由2022年的13.4%下跌至2023年的12.8%,并進一步下跌至2024年的12.2%,這歸因于不同行業解決方案的多種因素。
公司詳細指出,(1)新能源解決方案的毛利率于2023年有所下降,這是由于公司策略性地降低價格,以提高其向大型新能源客戶競標合同時的競爭力。然而,由于公司在爭取高利潤率合同方面的市場地位更為穩固,該利潤率于2024年提升至16.2%。
(2)于往績記錄期間,汽車零部件及醫療保健行業解決方案的毛利率出現大幅波動,這是由于獲交付及接受的解決方案數量相對較少,這使得利潤率更容易受到單一解決方案盈利能力變動的影響。特別是,由于若干虧損合同的影響,于2024年,該行業出現毛利率為負的情況。
(3)于往績記錄期間,食品行業解決方案的毛利率于2024年出現下滑,主要是由于激烈的市場競爭及若干虧損合同。(4)其他行業的毛利率于2023年及2024年大幅波動,這是由于獲接受的解決方案數量較少,這使得利潤率更容易受到單一解決方案盈利能力變動的影響。值得注意的是,于2023年,公司交付了一份高利潤率的合同,為巴基斯坦一家紡織公司構建智能場內物流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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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客戶集中度高,貢獻收入占比超七成
中鼎智能主要客戶主要包括:新能源行業的公司,尤其是鋰離子電池生產商;及汽車零部件生產商,包括輪胎及車身生產商。
公司的新能源客戶包括部分中國最大的電動汽車電池制造商。報告期各期,公司來自新能源客戶的收入分別為12.61億、13.07億、13.48億,占同年總收入的76.8%、77.1%及75.0%。
另一方面,報告期各期,公司自五大客戶產生的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73.8%、74.9%及71.4%。于相同年度,公司自最大客戶產生的收入分別占總收入的45.2%、49.2%及26.3%。
往績期間,公司前兩大客戶均為鋰離子電池生產商,二者合計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別為60.5%、61.7%、43.8%。
2022年、2024年,公司前五大客戶中有三位為鋰離子電池生產商,2023年出現四位鋰離子電池生產商的身影,且各期公司前兩大客戶均為鋰離子電池生產商。報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戶中,鋰離子電池生產商合計收入占各期收入比例分別為63.1%、70.6%、60%。
中鼎智能表示,由于公司于往績記錄期間的五大客戶大多是新能源行業的公司,其對公司解決方案和產品的需求對新能源行業市場表現的波動非常敏感。如果公司部分或全部大客戶減少或取消采購訂單,或在接受產品時出現重大延誤,或任何大客戶未能及時付款,都可能對公司的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司進一步指出,無法保證主要客戶不會改變其業務范圍或業務重點、暫停業務、在業務中不遵守適用法律或遇到任何經營或財務困難。公司也無法保證,將能夠繼續從現有客戶那裡獲得大量收入,或者將能夠保持現有或進一步擴大客戶關系。如果公司失去一個或多個重要客戶,并且無法在合理的時間內或根本無法找到并獲得合適的新客戶,公司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港灣商業觀察》指出,2024年,中鼎智能前五大客戶貢獻收入占比仍超七成,意味著公司對少數大客戶的依賴度較高。如果主要客戶減少或取消采購訂單,對公司的影響是非常巨大且立竿見影的。一旦前五大客戶中的任何一個顯著減少或取消訂單,中鼎智能的營收和凈利潤或將會面臨斷崖式下跌,這將直接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續經營大局。此外,公司的生產線和人力資源可能因訂單不足而出現大量閑置,從而將會導致固定成本無法有效攤薄,進一步侵蝕利潤。
宋清輝進一步指出,公司收入高度集中于新能源行業,特別是鋰離子電池生產商,這種行業集中度無疑顯著增加了公司的經營風險。行業集中度高帶來的風險不容忽視,一方面,新能源行業雖然目前處于快速發展期,但任何行業都存在周期性波動。一旦新能源汽車銷量放緩、動力電池產能過剩或技術路線發生重大變化,無疑將直接影響中鼎智能的業務。另外一方面,新能源行業往往受政府政策影響較大。如果未來相關政策發生不利變化,例如補貼退坡、準入門檻提高或技術標準調整,無疑將對行業造成沖擊,進而影響中鼎智能的業績。
供應商方面,公司供應商主要包括設備及零部件制造商,均位于中國。于往績記錄期間,公司與400家第三方供應商合作。于往績記錄期間,前五大供應商合共分別占各期采購總額的34.2%、27.5%及36.1%。于相同年度,公司的單一最大供應商分別占采購總額的8.3%、7.8%及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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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出現下滑態勢
2024年11月2日,中鼎智能向控股股東派發股息2350萬元,并于2024年12月全額支付。
中鼎智能目前的股權結構較為集中,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諾力股份(603611.SH)持有公司99.60%的權益并有權行使投票權。
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諾力股份合計約35.54%的股權由公司的執行董事兼董事長丁晟及其父丁毅、配偶毛英持有,三人共同構成一致行動人士。
報告期各期,公司流動資產總值分別為40.15億、36.71億、27.83億;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為37.74億、33.47億、24.26億;資產總值分別為41.21億、37.74億、29.17億;負債總額分別為37.79億、33.54億、24.30億;資產凈值分別為3.42億、4.20億、4.87億。
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25億、-6156.6萬、2.27億;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9881.4萬、2198.7萬、-2.27億;融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3557.2萬、857.2萬、-6825.4萬。
各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分別為2.49億、2.18億、1.50億。同時,資本負債比率分別為18.7%、20.4%、9.4%;流動比率分別為1.1%、1.1%、1.1%;速動比率分別為0.5%、0.4%、0.5%;資產回報率分別為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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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索賠數千萬,銀行存款被凍結1150萬
合規層面,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中鼎智能卷入八項待決訴訟,索賠金額超過100萬。
詳情如下:公司卷入由公司的輸送系統供應商提起的五宗相關訴訟。公司與該供應商的供應協議中同意,公司僅在收到客戶就同一項目支付的款項后,方會向供應商付款。該供應商向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提起的索賠涉及供應協議及相關付款安排的糾紛。
第一宗索賠涉及未付貨款總額約38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10萬。于2025年4月,法院作出判決,判令公司方支付約380萬,公司方已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第二宗索賠涉及未付貨款總額約140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20萬。于2025年4月,法院判令公司方支付貨款總額約1400萬,公司方已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第三宗索賠涉及合同金額約1440萬。于2025年4月,法院判令公司方支付合同金額約1440萬,公司方已對此判決提起上訴。
第四宗索賠涉及合同金額約29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1萬,而第五宗索賠涉及未付貨款總額約58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20萬。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尚未就第四宗及第五宗索賠作出判決。
根據供應協議的條款,公司認為對該供應商的付款義務尚未產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與上述索賠相關的貿易應付款項已全部計入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根據中國法律顧問的意見,公司預計該等訴訟不會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上述五樁案件中,供應商向公司提出的索賠金額合計達4141萬,即便僅算前三宗的話,法院裁決后,公司合計賠付金額也高達3220萬。
此外,中鼎智能亦對三名不同客戶提起以下三項涉及合同糾紛的索賠:公司對一名客戶提起索賠,要求其支付總額約125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作為回應,該客戶對公司提起反訴,要求公司退還預付款項約2930萬及違約罰款約840萬。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該糾紛尚未作出判決。
公司對第二名客戶提起索賠,要求其支付總額約1150萬及逾期付款損失。該客戶提起反訴,要求公司退還合同款項約10萬、逾期利息及違約罰款約1150萬。法院判令凍結公司方銀行存款1150萬。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該糾紛尚未作出判決。
公司對第三名客戶提起索賠,要求其支付總額約660萬。作為回應,該客戶提起反訴,要求公司支付滯納金及違約罰款,總額約為2140萬。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該糾紛尚未作出判決。
中鼎智能向上述三名客戶索賠金額合計達3060萬,三名客戶對公司反訴的索賠金額合計達7070萬。
中鼎智能表示,盡管公司有意在該等與客戶之間的法律程序中積極辯護,并相信公司有有效的辯護理由,但無法保證會取得有利結果。公司的中國法律顧問在審閱公司為辯護而聘請的特別訴訟律師出具的法院在反訴中判決公司敗訴的可能性極低的意見后認為,該等與客戶的法律程序不會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天眼查顯示,中鼎智能共有78件司法案件,39.74%的案件身份為被告,57.69%的案件身份為原告。其中,37.18%的案件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73.08%的案件類型為民事案件,69.23%的案件屬地為江蘇近五年內19.23%的案件年份為2022年,占比最高。
2022年8月、2023年4月,中鼎智能曾兩度淪為被執行人,被執行金額分別為127.79萬元、0元。(港灣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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