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的一起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男子覃某某因向女友小陳潑汽油并點燃導致其嚴重燒傷,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需賠償50萬元。男子父親覃某某的父親在接受采訪時表達了對孩子行為的后悔和對民事賠償的期望。
“兒子曾表示后悔”
覃某某的父親告訴記者,今年3月,他帶著小兒子從恩施來到青海打工,對于4月開庭的案件二審,他并不知情。“只在一審的時候見過兒子。”覃父回憶說,當時兒子對自己所做之事表示后悔,“他說他也不知道為什么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關于覃某某的家庭背景,他的父親提到,他與覃某某的母親在20年前離婚,兒子當時還在小學讀書。自那時起,他就常年在外打工。“一般只有過年才回去。”覃父說道。覃某某初中畢業后就外出打工,到了20多歲時,父親花了4萬元幫他找了位老師學開挖掘機。覃父表示,兒子在工地上很受老板歡迎,收入也比較高。不過,他性格內向,平時喜歡打游戲,不打牌、不抽煙、不喝酒。
談及覃某某和小陳的關系,覃父稱他們曾一起生活,他對小陳的印象不錯。2023年過年期間,兩家人見面吃飯,準備商討婚事。“我們準備了5000塊錢的紅包,但女方沒有收,后來我問兒子怎么回事,兒子說女方家長不太滿意。”
至于他們分手的原因,覃父表示并不清楚,直到接到警方電話。
“兒子傷害了兩家人”
據了解,覃某某和小陳曾是一對情侶。2023年7月左右,二人分手。之后,覃某某一直糾纏小陳并多次要求復合,均被拒絕。同年10月,他向她潑灑汽油并點燃,導致小陳被嚴重燒傷。
法庭上,覃某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顯示,由他賠償小陳截至2024年4月16日產生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50萬元(不含已支付的59300元)。
2025年4月22日,該案在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但未當庭宣判。
小陳目前正在武漢接受診療。她的右手和右臉接受過植皮手術,天氣漸熱,燒傷瘢痕更加痛癢。由于長期臥床,她的膽囊炎發作,每日需服用膽舒膠囊并控制飲食。
覃父告訴記者,前妻是一名環衛工,還有一個患有精神病痛的小兒子。離家前,他帶小兒子去醫院開藥,家里還有一位老人需要照顧。
“兒子傷害了大家,希望他好好改過自新,也希望小陳能夠出具諒解書,這樣他就可以早點出來工作,償還民事賠償。”覃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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