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啟動車子,車機卻并沒有直接進入桌面,而是打開了一個深藍S09車子的廣告,期間并沒有征求我的意見,就是啟動車子直接播放廣告,離了個大譜!”5月27日,一名深藍車主在網上吐槽,稱深藍汽車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給車主推送車機開屏廣告。
記者從網圖上看到,這個廣告占據了整塊屏幕,大致意思是感謝48萬深藍車主的信任,現面向首任車主發放10000 S09專屬購車劵。記者了解到,這并非個例,多名深藍車主發布了類似的吐槽帖,稱今天能投放廣告,明天就能把我導航到醫院,這是誠信問題。深藍車友群里更是炸開了鍋,“給我們老車主發S09優惠券,這是賣不出去,想從我們老車主身上下工夫!”“頻繁降價,已經‘背刺’我們了,現在還推送這樣的廣告,完全不顧我們的感受。”……不少車主也是直接跟客服投訴,客服對此回應稱,“廣告是針對首任車主的感恩回饋,車主只能收到一次投放,投放一次,會記錄您的問題并作出相應改進。”
面對車主的集體吐槽,深藍汽車官方在當晚緊急發布了致歉公告,稱已關注到部分車主反映車機系統開屏的權益提醒信息影響了用車體驗,對此深表歉意。深藍汽車稱,此次權益信息的推送,本意是希望感恩回饋深藍車主,提醒已購首任車主查收深藍S09專屬購車券。深藍汽車稱,在終端接待過程中,發現很多已購首任車主到店后尚不知曉該權益信息。很抱歉給車主朋友們帶來不便,未來將不斷改進服務質量,保證車主的用車體驗,不再通過車機通道給用戶推送權益提醒。
記者注意到,深藍汽車CEO鄧承浩也轉發了這條微博,并再次致歉,稱接受大家的批評,誠懇的向大家道歉。內部已經進行了流程的優化確保未來用更好的方式,向大家告知深藍汽車的福利信息。“周末我走市場,接待了幾個老車主,有一半都還不知道有一萬元專屬購車福利。所以我給團隊提了讓更多客戶知道這個權益的要求。是我的錯誤,抱歉,希望得到大家的諒解!”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發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從事廣告活動,適用本法的各項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亦有規定:“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者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可見,法律并不禁止廣告經營者通過互聯網等方式向消費者推送廣告或者其他商業信息,但應當保證消費者的拒絕權(選擇權)。
對此,有業內人士表示,對于不同產品來說,用戶對廣告的接受度也是不一樣的。像電視、手機之類的產品,可能最多就是影響到用戶的體驗感。但對于汽車而言,突然彈出的廣告界面不僅嚴重影響使用體驗,更可能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構成潛在的安全隱患,應該慎之又慎。
來源 |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郭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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