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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徐看了一本書,就是三聯出的這本《人性的深淵 吳謝宇案》,看完之后,讓老徐氣得有些血氣上涌,所以要來說上幾句。
對于《三聯生活周刊》,老徐一向還是頗為認可的,尤其是在紙媒退場,信息世界大爆炸和呈現碎片化的情況下,三聯的堅守,更顯得頗為難能可貴。
對于吳謝宇案,老徐也是一直頗為關注,甚而是有些“感興趣”的,也很想知道和了解在案件的背后,究竟發生了一些什么?這樣的一起人倫慘劇是否有一些深層次的原因是為大家所不知道的?
甚而,老徐曾經對吳謝宇被判處和執行死刑,也是有過一念之善,心想著,或許不如留其一條性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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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花了兩天晚上,看完了這本由三聯周刊的一位副主編和一位主筆聯袂完成的、皇皇近二十萬字,號稱“圍繞家庭、友人、學校、法庭等社會關系網絡走訪、調查,先后聯系了上百位采訪對象,獲得了大量一手資料,并借助吳謝宇的獄中自述、書信、法庭供詞等,還原了大量細節”而寫就的這本所謂的深度紀實作品之后。
老徐除了被氣血上涌之外,只想很斷然地說:
其一、三聯的這次立場有問題,不僅是如網友所說的屁股坐歪了,甚至可以說是有些政治不正確,具體老徐后面再說。
其二、吳謝宇既不值得同情,更不值得共情,其被判處和執行死刑,完全彰顯了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殺人罪犯就是罪犯,無論是貼上了什么天才少年、北大標簽!
03
先說為什么三聯的立場有問題。整本書讀下來,可以說兩位作者還是有野心的,很想將吳謝宇案背后深層次的一些原因挖掘出來。
注意,這里面就有個先入為主的設定,就是在兩位作者的潛意識里,這起事件,是有社會原因的,有時代原因的。所以,作者將筆端從上世紀,從吳謝兩家的歷史開始挖掘,然后用了大量篇幅描寫了吳謝宇的父母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生活、工作變遷、包括人際交往,處理家庭的關系等等。
然后呢,就差直接說,你們看,吳謝宇,是在這樣的家庭,這樣的時代中成長起來的一個孩子,必然會受到影響啊。
作者還用了很多篇幅,剖析了吳謝宇到北大后所面臨的落差感,甚而又將吳謝宇父親的朋友張力文如何走出仙游的大山,到城市里讀書時候所面對的現代化帶來的沖擊、北大的小鎮做題家的事情等都拿來做類比。
然后還在后面的記者手記里,強行抒情地說:一開始,我們以為在觀看“他們”,然而沒想到,湊近了,這里邊看到的卻是“我們”。
這種圣母心似的共情,真讓人倒胃口。真想問問寫作者,你所謂的”我們”,是哪些人?分明是“我”,何必非要加上一個“們”?
我只想說,請別帶上我!雖然老徐也是從偏僻的鄉村走出來的,在01年上大學前沒穿過皮鞋,沒吃過麥當勞,沒摸過電腦,沒坐過小汽車。
04
所以,我說這次三聯的兩位記者,是政治不正確,她們二位(看名字像女性,姑且冒昧推測吧)整篇都是想把吳謝宇案放置到時代和社會的場域中去解析,總試圖像剝洋蔥一樣,可以抽絲剝繭,找出吳謝宇為什么要殺害他母親的原因。
在她們的推論邏輯里:吳謝宇殺了她母親是有原因的,這個原因可以從吳謝宇家庭/家族中找到的,而這個原因又是與社會和時代的變遷密切相關的。所以她們的結論就是:這起案件,是有時代原因的,而不是一個孤例。
固然我們常說,每個人的身上都有時代的癥候,秦皇漢武,唐宗宋祖再怎么雄才偉略,他們也不可能有現代人的思維和認知。
但是,這種將一個性質惡劣的犯罪者放到社會與時代的池子里來洗的做法,豈不是太有失偏頗了?
如果這樣,那人間所有的罪惡,都可以說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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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整篇文字,看似客觀公允,實則有個很明顯的潛在立場,就是對吳謝宇的同情,而這份同情,很大部分是建立在他的北大標簽之上。
于是作者一方面描述了很多吳謝宇父親的艱辛,背負著整個家庭/家族前行的沉重,另一方面,又對吳謝宇母親有些“污名化”的描寫,比如她的性格,她的孤僻、她對于兒子的掌控與依賴等等。
這種立場和態度就更讓人匪夷所思了!無外乎,還是給吳謝宇的犯罪行為找理由,找解釋。甚至作者還去還原了吳謝宇在北大的一些學習生活細節,刻意地制造一種落差感所帶來的心理影響和沖擊,甚至拿或許因經濟費用問題而未能出國做交換生,都視為是壓垮吳謝宇的一根稻草,簡直荒謬可笑!
從書中披露的一些細節和吳謝宇在看守所里寫的文字材料,吳謝宇遑論是北大也好,還是某大也罷,根本不值得絲毫同情。
他人性中的惡,并不是因為凝視深淵所致,而是他本身就是個罪惡的深淵,最終吞噬了他的母親和他自己,傷害了他父母兩邊的親戚,傷害了對他關愛有加的父親那些朋友。
另外,如果吳謝宇不是北大的身份,而只是一個高中就輟學的普通少年呢?作者還會這么如此同情、共情和煽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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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題外再多說兩句。對于吳謝宇案,老徐曾經也頗為迷思,也很想知道這件慘案究竟為何會發生,是不是有一些社會性的原因可以值得我們去深思和警醒?
但在看完了這本書之后,老徐只想說,吳謝宇就是一個徹底的罪犯,哪怕智商很高,從小被視為是天才。
但天才和瘋子向來都是緊密的鄰居。
吳謝宇就是個人格分裂,善惡并存的人,只不過,最終惡完全吞噬了善的那部分。
而他對于其所作所為,根本沒有懺悔之意,包括他最后在看守所里所寫的材料(書中也僅引用和披露了少部分),都是他在自我塑造,是虛構的,想象中的另一個他在表演性地言說罷了。
他以為,他可以騙過大家,可以利用同情而撿回一條性命,他真是太自以為是了。就像他在犯下罪行之后,居然還去花了幾十萬去買彩票(他可是北大學經濟學的啊,連簡單的概率論難道不知道么?),居然隱匿在某地,仍然過著聲色犬馬的生活一樣,居然還敢堂而皇之地去機場送朋友。
他根本是在蔑視人間的法則——在他眼里,父母也罷,親情也罷,道德也罷,法律也罷,都如草芥!
他從來沒有在內心審判過自己。所以,就只能等來法律的審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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