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公布行政處罰信息,濟南潤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商業賄賂行為,被處以60萬元罰款。
根據魯市監處罰〔2025〕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濟南潤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低價向醫院銷售全自動凝血分析儀及其附屬模塊和設備,并捆綁銷售相關試劑耗材,謀取了更多交易機會。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三)項,屬于商業賄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已于5月12日對該公司作出罰款60萬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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