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賈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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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都有注意到小區電梯及過道張貼的網約家政服務廣告,近期筆者就遇到一起咨詢,網約家政服務人員希望仲裁確認其與家政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繼而主張補繳社保、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問題,那么網約家政服務人員與家政公司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呢?本文借助最高法典型案例進行簡要分析。
一、基本案情
大漂亮于2019年10月26日到某家政公司應聘家政保潔員,雙方訂立了《家政服務協議》,約定:某家政公司為大漂亮安排保潔業務上崗培訓(初級),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大漂亮經培訓合格后須按照公司安排為客戶提供入戶保潔服務,合作期限為2年;大漂亮須遵守公司統一制定的《家政服務人員行為規范》,合作期限內不得通過其他平臺從事家政服務工作;某家政公司為大漂亮配備工裝及保潔用具,并購買意外險,費用均由公司承擔;大漂亮每周須工作6天,工作期間某家政公司通過本公司家政服務平臺統一接收客戶訂單,并根據客戶需求信息匹配度向大漂亮派發保潔類訂單,工作日無訂單任務時大漂亮須按照公司安排從事其他工作;某家政公司按月向大漂亮結付報酬,報酬計算標準為底薪1600元/月,保潔服務費15元/小時,全勤獎200元/月。
2020年1月10日,大漂亮在工作中受傷,要求某家政公司按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向其賠償各類治療費用,某家政公司以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為由拒絕支付。大漂亮于2020年1月21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確認與某家政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21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本案經仲裁、一審、二審,最終認定大漂亮與某家政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裁判理由
本案爭議焦點是,大漂亮與某家政公司之間是否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
認定家政企業與家政服務人員是否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應當根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之規定,重點審查雙方是否均為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法主體,雙方之間是否存在較強程度的勞動管理。
本案中,大漂亮與某家政公司均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合法主體。在勞動管理方面,某家政公司要求大漂亮遵守其制定的工作規則,通過平臺向大漂亮安排工作,并通過發放全勤獎、扣減服務費等方式對大漂亮的工作時間、接單行為、服務質量等進行控制和管理,雙方之間存在較強的人格從屬性。某家政公司掌握大漂亮從事家政服務業所必需的用戶需求信息,統一為大漂亮配備保潔工具,并以固定薪資結構向大漂亮按月支付報酬,雙方之間存在較強的經濟從屬性。大漂亮以某家政公司名義對外提供家政服務,某家政公司將大漂亮納入其家政服務組織體系進行管理,并通過禁止多平臺就業等方式限制大漂亮進入其他組織,雙方之間存在明顯的組織從屬性。綜上,某家政公司對大漂亮存在較強程度的勞動管理,符合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雖然雙方以合作為名訂立書面協議,但根據事實優先原則,應當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三、律師分析
在傳統家政企業運營模式中,家政企業主要在家政服務人員與客戶之間起中介作用,通過介紹服務人員為客戶提供家政服務收取中介費;家政企業與服務人員之間建立民事合作關系,企業不對服務人員進行培訓和管理、不支付勞動報酬,家政服務工作內容及服務費用由服務人員與客戶自行協商確定。
《關于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國辦發〔2019〕30號)指出,員工制家政企業應依法與招用的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月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情形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應與其簽訂服務協議,家政服務人員可作為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自愿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
在仲裁與司法實踐中,并非只根據雙方簽訂的文書外觀確認勞動關系,而是據實認定勞動關系。在此,筆者提示廣大員工制家政公司,在用工前務必同家政服務人員溝通好雙方的合作模式,若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務必第一時間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切勿存在僥幸心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和財產損失。廣大家政服務人員除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應在工作之初就要求簽訂勞動合同并返還一份留存備用,若家政公司不繳納社保,第一時間發送催繳社保通知書并向社保經辦部門投訴,必要時還可咨詢專業律師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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