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5月28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發布《關于促進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家庭教育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圍繞司法實踐中發現的五個方面未成年人用網問題,結合典型案例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2021年,北京互聯網法院掛牌全國首個互聯網少年法庭,至今已受理1200余件涉網未成年人案件。案件反映,部分家長對未成年人用網風險認識不足,對未成年人不良用網行為未加以及時引導和干預,網絡素養、法治意識亟待提升。
問題1:不良信息影響
未成年人充值閱覽“軟色情”漫畫長達近兩年
根據《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規定,不適合未成年人的網絡信息可分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和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含有宣揚淫穢、色情、暴力、引誘自殘自殺等內容。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可能引發或者誘導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實施違反社會公德行為、養成不良嗜好等內容。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在直播間觀看、打賞“擦邊”主播,模仿直播間其他網友評論發布低俗語言與主播互動;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充值閱覽“軟色情”漫畫長達近兩年。
如何引導未成年人遠離有害網絡信息?《指引》提出,營造健康的網絡使用環境。在孩子上網時開啟網絡過濾軟件,適當限制孩子能夠訪問的內容,屏蔽危害和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在孩子上網時適當陪伴。可以與孩子一起上網,觀察孩子們喜歡的網絡應用、信息內容和用網方式,以便及時發現不良用網習慣并予以教育、管理、引導。引導孩子辨別網絡信息內容。教育引導孩子學會區分真實與虛假信息、有益和有害內容,逐步提升孩子的信息鑒別能力和獨立思考能力。
如果孩子已經遭受了有害內容的負面影響,家長需要采取積極的干預措施。如以平和態度詢問孩子情況,尋求專業的心理輔導,加強對孩子言行的關注,必要時為孩子調整生活學習環境。
問題2:個人信息泄露
未成年人結交不良網友,向他人傳播私密信息遭猥褻
案件反映,部分未成年人使用個人信息注冊網絡賬號,未經監護人同意,在網絡社交軟件上傳隱私信息和私密照片。部分家長保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意識不足,在網絡平臺公開“曬娃”,隨意發布孩子的姓名、學校、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個人信息的泄露可能導致財產損失或人身損害。如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因輕信網友贈送皮膚的謊言,點擊不明鏈接泄露支付密碼,導致財產損失;在某猥褻案中,未成年人結交不良網友,向他人傳播其私密信息,導致多次遭受猥褻。
如何保護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和隱私?《指引》提出,家長在日常網絡行為中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避免涉及孩子個人隱私、生活軌跡、學習場景等信息在網絡中公開暴露。通過場景化教育,引導孩子不擅自提供身份憑證、不傳播隱私影像資料。注冊網絡賬號須經監護人確認,加強賬號管理,定期修改密碼。
若孩子個人信息遭泄露、篡改、丟失或疑似被侵害時,家長可立即通知個人信息處理者和涉事平臺采取刪除、屏蔽等必要措施;若個人信息處理者未予以合理響應,可依法向網信等部門投訴反饋,或者依法通過司法途徑維權。此外,教育引導孩子不傳播他人隱私數據、不泄露敏感資料、不制造虛假信息。
問題3:網絡沉迷
未成年人半夜偷用手機看短視頻,家長三年未發現
案件反映,部分未成年人通過盜用家長身份信息、購買成年人賬號等方式繞過未成年人網絡游戲電子身份認證系統,規避平臺的防沉迷措施。部分家長也存在監護不到位的情況。如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家長在未采取任何限制措施的情況下,即為未成年人配備個人手機、使用家長身份信息注冊網絡賬號,導致未成年人長期沉迷于網絡游戲;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從小學五年級至初一的三年間,半夜偷用家長手機看短視頻,家長未能及時發現。
如何預防和干預孩子網絡沉迷?《指引》提出,家長應以身作則,避免在孩子面前長時間使用手機,建議設立“家庭無屏時段”或“無網日”。引導孩子將電子設備作為學習工具而非娛樂依賴,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模式的保護作用,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時間。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用網“公約”》,明確每日上網時長、內容訪問權限及設備使用規則,培養其自我管理能力。
問題4:網絡欺凌
未成年人在網上散布同學“黃謠”,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未成年人因校園糾紛或網絡社交糾紛引發網絡欺凌的案件時有發生。部分案件中,家長不能理性處理,導致糾紛升級,引發對孩子的二次傷害。如在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因追星在網絡上辱罵他人,經法庭教育后賠禮道歉;在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未成年人因校園糾紛,在網上散布同學的“黃謠”,法院判決其監護人承擔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民事責任。
如何幫助未成年人預防和處理網絡欺凌?《指引》提出,加強日常溝通和親子信任,一旦孩子遭遇網絡欺凌,家長能夠第一時間全面了解情況。加強權利意識教育,讓孩子了解行為能力制度、監護制度以及在網絡空間容易受到侵害的權利等內容。
家長在發現孩子遇到網絡欺凌后,可開啟平臺內“一鍵防護功能”,讓孩子免受網暴信息的騷擾侵害;及時向網絡平臺舉報并要求刪除侵權信息;收集欺凌內容、點擊量、轉發量等證據依法追究欺凌者責任;必要時通過心理疏導、咨詢心理醫生等方式干預。
問題5:非理性消費
未成年人游戲充值和直播打賞退款糾紛案,最高標的額310萬元
北京互聯網法院近三年共審結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費所引發的游戲充值和直播打賞退款糾紛近700件,案件數量呈現逐年上升趨勢,案件最高標的額310萬元,平均標的額8萬余元。如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為抽取其心儀的游戲盲盒皮膚,僅一晚上就充值4萬余元;在某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未成年人輕信主播關于打賞可送禮物的宣傳,在一場直播中打賞8萬元。
如何應對孩子的非理性消費問題?《指引》提出,逐步幫助孩子樹立理性消費觀,形成正確的消費習慣。如定期發放固定金額零花錢,鼓勵孩子設置儲蓄目標;增加日常生活中的現金使用場景,讓孩子對金錢價值產生更直觀的認知;讓孩子適當參與家庭財務討論;安排適當的勞動報酬獲取事項,體會勞動的價值。同時,啟用應用軟件的消費限額功能。
如果非理性消費已經發生,家長應當耐心詢問孩子消費的情況,明確消費涉及的網絡賬號、支付途徑、服務平臺、消費內容等,調取完整的消費記錄,聯系網絡平臺。如與平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張磊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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