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山東濱州)官網公示:近日,濱州一司機跑網約車被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1萬元!
行政相對人名稱: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違法行為類型: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罰款金額(萬元):1
違法事實:2025年05月22日 14時30分,鄒平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在交通綜合執法大隊違章處理室,對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進行調查,執法人員張某1515071****、孫某剛1515071****向孫某某出示了《行政執法證》,并告知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調查中發現:2025年05月04日 9時45分,鄒平市交通局執法人員在鄒平高鐵站附近,對李某駕駛的魯MDL1***進行道路運輸檢查。李某駕駛該車使用滴滴出行軟件司機版客戶端接單,從天興理想之城接人到鄒平高鐵站,收取了10.34元車費。當天通過滴滴平臺共接3單,收入31.32元。李某提供不出該車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執法人員依法對車輛予以暫扣,開據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告知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救濟途徑,聽取駕駛員陳述申辯,將車停于鄒平盛信停車管理中心。經查詢,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但該公司提供服務車輛(魯MDL1***)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證據:詢問筆錄、交通運輸執法現場筆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案卷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陳述申辯書等。經調查認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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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嗨0543綜合信用中國
◆編輯:濱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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