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興業銀行回應“新存1000萬元可進名企實習”傳聞稱,近期該行私人銀行部推出菁英企業實習計劃,引發公眾關切和媒體報道。該項目委托第三方機構執行,收集優質企業的實習崗位信息,推薦給客戶,申請人是否可獲得實習機會,由面試企業最終決定。興業銀行已暫停該項目。
(5月28日《現代快報》2版)
實習不一定能就業,但好的實習崗位有利于今后就業,實習之后也可能有“留下就業”的機會。在就業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下,實習機會作為通往理想職業的重要跳板,本應是年輕人憑借能力與努力爭取的資源,如今卻被明碼標價成資本交易的商品。
興業銀行的實習計劃看是“在商言商”的客戶增值服務,實則暗藏權力尋租的灰色邏輯。以“新存1000萬元”或“存量客戶新增500萬元”作為獲取名企實習機會的籌碼,這種赤裸裸的金錢門檻,將寒門學子拒之門外。所謂“由面試企業最終決定”的說法,在資本的強大背書下更顯蒼白無力:當手握千萬存款的“客戶子女”走進面試間,普通求職者即便能力出眾,也難免在這場實力懸殊的競爭中淪為陪跑者。
對于無數年輕人而言,通過實習積累經驗、證明能力,是實現階層躍升的重要通道。然而,“存千萬元換實習”的畸形操作,卻讓財富成為決定職業發展的核心要素。這種現象一旦蔓延,將導致“拼爹”之外衍生出更隱蔽的“拼錢”潛規則:家境優越者僅憑父母的財富便可輕松獲取稀缺資源,而寒門子弟即便寒窗苦讀、能力出眾,也可能因缺乏經濟支持而被排除在優質平臺之外,“知識改變命運”的信念將被動搖。
從法律與道德層面審視,此類行為更觸碰了多重紅線。金融機構以資金門檻換取實習資源,涉嫌濫用自身優勢地位進行利益輸送,不僅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公平競爭的規定,也違背了《勞動法》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立法精神。同時,當金融機構將客戶存款與稀缺社會資源捆綁,實際上是將公共領域的就業機會私有化,這種行為既損害了普通求職者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市場秩序的公正性。在道德層面,這種“價高者得”的交易邏輯,更是與社會倡導的公平、正義價值觀背道而馳,加劇了公眾對社會不公的焦慮與不滿。
興業銀行在輿論壓力下暫停該項目,雖屬亡羊補牢,但事件卻猶如一記警鐘,提醒我們:必須筑牢就業公平的防線。無論是“拼爹”還是“拼錢”,任何試圖用特權與資本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都不應被社會容忍。公平不容“拼爹”也不容“拼錢”!富人的游戲該歇歇了,最起碼不能如此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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