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型機械的轟鳴,曾經備受矚目的汕頭違建豪宅“英之園”轟然倒下,化作一片廢墟。這座非法占用集體工業用地和耕地、估價1.14億元的違建建筑,其拆除彰顯了法律的威嚴,順應了民意,維護了土地管理秩序與群眾利益。然而,在塵埃落定之后,我們不能僅僅滿足于違建的拆除,更應深入反思違建背后隱藏的深層次問題——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
從“英之園”的違建歷程來看,其非法建設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早在2013年動工伊始,就有村民匿名向有關部門反映其土地問題,此后村民的舉報和上訪不斷。2016年西二社區兩委多次到場制止,無效后按法律程序起訴。汕頭市自然資源局也早在2020年之前就注意到了“英之園”的違建情況。既然各方早就知曉這是違建,為何它還能持續建設近十年,直至建成一座規模宏大的豪宅呢?
問題的關鍵就在于監管的嚴重缺位。在“英之園”違建的漫長過程中,相關部門本有諸多機會可以阻止其建設,讓違法違規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從村民的反映來看,工程初期曾因“半夜施工擾民”被多次舉報,但陳家通過“鄉賢捐贈”等名義,與部分基層公職人員建立利益關聯,使得違建工程一路綠燈。這種利益輸送和監管不力,導致本應被及時阻止的違建行為持續推進,耗費了大量的社會資源。
如今,拆除“英之園”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這無疑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如果當初相關監管部門能夠嚴格履行職責,在發現違建行為時就堅決制止,又何至于發展到如今需要耗費巨大成本去拆除的地步呢?更嚴重的是,這種監管失職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群眾看到違建行為長期得不到制止,會對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執法公正性產生質疑,認為規則可以被肆意踐踏,法律的權威也會因此受到挑戰。
值得慶幸的是,針對“英之園”違建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已深入調查,對構成犯罪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關部門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但這還遠遠不夠,我們需要以此為契機,建立起更為完善的監督問責機制。一方面,要加強對監管部門和公職人員的日常監督,防止類似的利益輸送和不作為現象再次發生;另一方面,對于失職瀆職的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形成強大的威懾力。
同時,該事件也給其他地區敲響了警鐘。各地在土地管理和建設監管方面,必須嚴格落實責任,加強巡查,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避免類似的違建悲劇再次上演。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好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公共利益,重塑政府的公信力,讓民眾切實感受到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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