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個朋友和我聊起“海棠文學”,說他發現自己的孩子今年高二,沉迷這個網站上面的“文章”,充值閱讀花了不少錢不說,關鍵里面的內容真的是無法直視。
加上這幾天蘭州公安對相關的涉案人員進行了打擊處理,網上有點熱,個人也就研究了一下,和大家聊一下這件事看法。
“海棠”網絡截圖
先說“海棠文化線上文學城”這個網站。
這個網站是由臺灣龍馬文化出版社創建,上面的文章主要為詳細描寫淫穢色情內容。
讀者需支付閱讀,作者有權設置付費閱讀。也就是說,你們付過的錢多數都給了灣灣,他們可能用充值的錢向美主子買過氣的軍用設備了。
實在抱歉,為了讓大家看到這丑陋的嘴臉,我也是充值下載了幾篇供大家交流,本來想著原汁原味給大家呈現,不料平臺審核不過,只能給大家打馬觀賞,技術不是很好,請大家諒解。
“海棠”網絡截圖
再說說內容,好多人管這個叫文學,認為公安機關把毫無相關的一些作家抓了,為他們喊冤。
把淫穢黃文當作文學?在這里上個圖,大家擦亮眼睛看看,辣眼睛的地方打個碼自行腦補。
咱就說上學的孩子沉迷于上面的這些色情細節,家長們擔心不擔心?這是不是用淫穢黃文碰瓷傳統文學?
“海棠”網絡截圖
最后說說“遠洋捕撈”這事。
“遠洋捕撈”是指某些執法機關為追求經濟利益,跨省進行趨利性執法,如異地抓捕企業負責人并索要財物。也就是說,要稱之為“遠洋捕撈”,至少得是企業的體量。
結果,有些人就為這些寫小黃文的寫手鳴不平,給警方扣上了“遠洋捕撈”的帽子。
網絡平臺寫淫穢黃文的人成了有些人口中的“企業家”嗎?那殺了人跑到其他地方被害人所在的公安機關就不能去抓了嗎?!到底是企業家降低了門檻還是部分人試圖利用大部分網民對“遠洋捕撈”沒有明確的認識。
這些所謂的“寫手”,用悲情的方式挑動大眾樸素的情感,試圖用輿論向蘭州公安施壓,有點過于明顯了吧?不排除這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的輿論攻擊。
當所謂的“自由創作”觸犯法律時,你配談什么自由?當你的“文學靈感”讓未成年人三觀崩塌時,你憑什么喊冤?
只要違法,公安機關就有權利和義務制止和做出處罰。
如果是寫黃文都不算違法,那什么算違法呢?本來就是個違法的事情,網上各種挑動對立,地域歧視,甚至開始炮轟蘭州,搞得蘭州市民一頭霧水,莫名其妙抹黑蘭州和警方。
寫黃文被警方處理,真覺得冤的話,別違法啊,別干這些見不得人的勾當啊,誰管他。
有人說蘭州警方管的寬了,哪個地方的人犯罪歸哪個地方的屬地警方管,蘭州警方跨區域抓人就是不對。
可能部分網友對公安辦案流程不太熟悉。網絡是個大平臺,說不定他寫的網絡黃文就在國家某個地方被人閱讀,甚至在危害著一名懵懵懂懂的未成年,如果這時候有蘭州市民舉報自己孩子在某個網站充值看黃文,蘭州警方管不管?肯定要管的。
對哪個地方有現實危害,哪里就有權限打理,不光蘭州能打,全國公安都能打。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我們支持群眾合理監督,但是拒絕無腦黑、拒絕帶節奏為違法犯罪行為強行開脫洗白,讓犯罪合理化。
涉黃犯罪的打擊整治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法律的剛性約束與社會的柔性教化相結合,可能才會形成標本兼治的效果。
而我們作為社會中千萬普通民眾來說,只有形成對違法犯罪的理性認識、對網上言論的正確判斷、對法治社會的內心尊崇,才是對自己、對他人的最好保護。
好了,就說這么多了,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留言一起討論!
來源:藏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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