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八小時之外的社交生活,是公職人員個人形象的延伸,更是黨風政風在日常生活中的折射。同事聚餐作為工作之余增進情誼、交流思想的常見方式,雖為非正式場合,卻同樣是紀律監督的重要領域。本文聚焦下班后和同事聚餐應注意事項,提醒廣大教職工時刻保持清醒,將紀律意識貫穿始終,做到聚餐有“度”、交往有“界”,讓聚餐成為凝聚團隊力量的紐帶,而非觸碰紀律底線的溫床,共筑清朗社交圈。
一、政策規定從哪里來?
作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們要遵守的規定主要來自三個層面:
黨紀層面最基本的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其重點規定了三類情況:第101條有明確規定不能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第113條規定不能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第116條規定不能違反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
公職人員管理層面《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34條有明確規定:公職人員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等活動安排,后果很嚴重:情節較重:警告、記過或記大過情節嚴重:降級或撤職
地方細則層面則是當地省市紀委自行制定的具體細則,相比前兩種,細則更為詳細,有著更加明確的規定。
二、具體如何把握?
工作關系的飯局要特別注意:不能接受基層單位吃請;不能接受企業安排的吃請;不能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吃請。
“小圈子”性質的飯局要謹慎:同學會、老鄉會性質的聚餐要慎重;領導干部之間不能互相請客;避免參加可能形成“小團體”的飯局。
三、實際操作建議
普通同事聚餐:三人以下的普通聚餐一般沒問題;最好選擇大眾價位的普通餐廳;各自付費,避免相互請客。
需要注意的情況:避免在高檔場所聚餐;不要經常固定人員聚會;不要借機搞“小圈子”。
【紀法鏈接】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一百零一條 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第一百一十三條 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一十六條 違反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三十四條 收受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向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系人贈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財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宴請、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嚴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來源:“黨建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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