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舊聞上了熱搜,在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任職的姜某,2020年7月5日向副總和人力請假,要陪女兒高考(那一年因特殊原因高考延遲),副總未回復微信,她稱已得到兩方的口頭同意。結果,她因違反公司規定(累計曠工三天)被開除。而勞動仲裁和法院均認為員工手冊經過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且有員工簽字,又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姜某按照規定請假,認為辭退合法。
這事一出,最普遍的觀點就是:公司太不通情達理,不講人情。的確,姜某有向副總微信請假的記錄,只是沒有得到回復,據她說后來又向人力資源部門口頭請假,得到口頭批準。光看這個請假程序,就知道公司規模不大。稍有規模的公司都會有內網,請假需要走審批流程,能直接找副總微信請假的文化公司,本身也不會有太剛性的企業文化。
結果這個大姐就被辭退了,那大概有兩種可能:一是公司早就想裁員,她撞槍口上了;二是公司或部門跟她有過節,終于等到機會,跟人力部門配合以“合規”的方式辭退她。否則這種小規模的公司,企業文化中人情的成分居多,大概率不會用這種不近人情的方式來辭退。從裁判文書中無法找到具體前情,推測是“積怨”成分更大。
無論屬于哪種情況,這種公司都不地道。要裁員就光明正大,該補償補償。抖這種機靈,省了錢寒了心,老板和打工人,講究好聚好散。離職員工念著你的好,也能提升雇主品牌,在職員工看到公司的情義,也會理解和努力。唯獨用這種方法,符合規定,但不明智。
這位姜女士的行為也值得商榷。7號孩子高考,5號才請假,而且是四天事假,既可能影響公司的工作安排,也給相關同事帶來不好的感受。考試時間早就確定,從工作情理上,這種可預判的事件應該更早提出請假。而且,高考陪考這個事由,是否真的那么有說服力,真的是見仁見智。我前幾天寫張學友演唱會因高考延期時提到,高考在生命歷程中的作用在下降,但家長和社會對高考的重視程度在提高。很多人把陪考看做天經地義,細究起來到底算不算“人之常情”,我覺得有待商榷。
婚喪嫁娶家人生病,這些已經達成共識的人之常情,缺席會造成不可挽回的人生憾事,請假大家都能理解,還設置了專門的婚假和喪假。陪考,卻有著多元標準。當年我高考的時候就堅決不讓父母陪考,去考場也是我自己。高考的決定因素畢竟是孩子,而且是個已經成年有自主能力的孩子,是否需要專程請假陪考,尤其在北京這種公共交通極其發達的城市,陪考本就是個“可選項”,是否要設置“陪考假”,恐怕還需要更多討論和博弈。
高考的孩子基本都達到了18歲,應該具有獨立能力,高考是重要,但陪考是不是也會給孩子壓力?或者,父母是不是要一直當孩子的拐杖?要陪這陪那,本身就是父母給孩子、給自己的一道枷鎖。
讓孩子獨立且成熟,首先父母要獨立且成熟。本來是一次常見的勞動糾紛,因為高考陪考而引發關注,冷漠的企業文化和不夠成熟的家長,但凡有一方能周全一些,都不至于有這種鬧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