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英之園”拆除合法合理!但背后縱容違法的人也應該合法合理處理!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的報道,廣東潮汕“英之園”建設的初心并不是用于公眾使用,而是用于私人住宅,只不過是為了躲避審查,所以以公司的名義去申請。比如“英之園”建設的四座四合院和七棟別墅,剛好與“英之園”所有人的子孫人數剛好相符。
其次,在潮汕地區有一種傳統,那就是男人發家致富之后,回鄉建設的房屋面積和氣勢,是衡量財富重要的一個標準。比如“起大厝”建造大房子就是當地居民三大愿望之一!
說句不好聽就是,男人發家致富回鄉建大房子,除了是自己一個愿望,村民之間也摻雜著攀比心態。
為什么說“英之園”拆除合法合理?
在中國有句話叫“民不舉,官不究”,簡單說就是如果沒有本地村民舉報,那官方基本不會處理?!坝⒅畧@”占用土地面積57畝,其中建筑面積高達1萬平方,剩余均為綠化配套設施!
如果按剛才11家人去算,那等于戶均住宅基地使用面積高達5畝之多!
現在我們國家一戶宅基地使用標準面積在120平左右,但是你一個地方富豪一戶人,就敢用5畝地,試問有多少村民能容忍你?村里有多少地給你用?或者換你是當地村民,你能容忍你自己只有120平的宅基地,有錢人一個人占用5畝地嗎?
畢竟如果像有錢人都這么占地,那李嘉誠要是也回來這么搞,那我們中國的普通百姓以后還能有宅基地嗎?還能有居住的地方嗎?那我們不得個個回到給地主打工的時代?
可笑的還有一群在吹,以后不敢衣錦還鄉了,不敢回鄉投資了!但在大多數村民看來,這是在侵害他的利益!所以說當地拆除“英之園”合法合理,因為這是在維護大多數人的利益!所以這群喊不拆的人就跟城管管理地攤一樣:地攤可以存在,但不允許在我家門口擺!
但為什么說潮汕“英之園”拆除合法合理,背后縱容違法的人也應該合法處理?
以恒大為例。恒大當年違規填海造房,原當地主要負責人就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將填海項目拆分成36個子項目,使原來不能過關的“海花島”填海項目順利完工,但結果就是當時的主要領導被判了無期徒刑!
所以我們能得出一個結論,任何大型的違規項目如果沒有包庇,那絕對是不可能動工,更不要說是完工。所以潮汕“英之園”拆除是很合法合理,但在背后縱容違法的人也應該合法合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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