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上午,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6·21”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審公開宣判。
對銀川富洋燒烤民族街店投資人、實際經營者張洪顯和劉國,寧夏龍江清潔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崔文波,寧夏國華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周志國等15名被告人,依法以重大責任事故罪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內從事相關職業,并對其中3名罪責較輕、符合法定條件的一線員工依法適用緩刑。
一審審理查明,2023年6月21日20時37分許,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民族街店發生特別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關企業違法違規檢驗、經營,并配送不符合標準的液化石油氣瓶,燒烤店在使用中違規操作發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洪顯等12人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因而發生特別重大責任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情節特別惡劣,行為均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告人周志國等3人身為液化石油氣檢測機構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
宣判后,崔文波等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以及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宣判。
還原寧夏銀川“6·21”燃氣爆炸事故經過2023年6月21日晚上8點多,寧夏銀川富洋燒烤店發生燃氣泄漏爆炸事故。消防員到場后迅速開展救援,用水槍給液化石油氣鋼瓶降溫,及時清除爆炸坍塌樓梯上的障礙物,打開救援通道。
搜救小組分別對一樓和二樓被困人員進行搜尋營救,晚上11點40分,被困人員搜救工作全部結束。事故造成31人遇難、7人受傷。
記者在事故現場看到,涉事燒烤店外側的墻壁被撕開,玻璃門窗被爆炸沖擊波擊碎,門外的路面上散落著玻璃碴、鐵皮、碗碟等;燒烤店大廳滿地都是爆炸后留下的墻磚、裝飾板和餐飲用具,頂棚裝飾板幾乎全部掉落,裸露著各種管道、線纜,一側的卡座被掉落下來的頂棚裝飾板覆蓋、埋壓,多處墻面被熏黑。
國家消防救援局消防監督司一級指揮長 王天瑞:經過調查,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遇到了正在使用天然氣的明火引發了爆炸。燒烤區最先泄漏液化石油氣鋼瓶,50公斤的鋼瓶發生了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這是泄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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