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曹新宇
近日,湖北省襄陽市谷城縣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檢察官受邀參加谷城縣法院關于社區矯正對象朱某某撤銷緩刑收監執行一案的聽證會,并以此為契機,為7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法治課。
5月27日,承辦檢察官介紹,朱某某因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谷城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四個月。然而,在緩刑考驗期內,朱某某于4月27日凌晨因飲酒與他人發生糾紛,雙方發生斗毆。被勸離后,朱某某仍心懷不滿,糾集他人并攜帶管制刀具意圖報復,所幸被巡邏民警及時發現并制止。公安機關依法對朱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聽證會上,列席的70余名社區矯正對象認真旁聽聽證全過程。谷城縣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工作人員宣讀了撤銷緩刑的提請建議,并出示了原判刑罰以及行政處罰相關證據。檢察官現場對朱某某進行提問,并發表了監督意見。經聽證員集體評議,承辦法官當庭宣布聽證意見:“依法應撤銷朱某某原判緩刑部分,收監執行有期徒刑九個月。”
聽證會結束后,檢察官隨即對現場社區矯正對象開展警示教育。檢察官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并通過剖析撤銷緩刑收監的反面案例和真誠悔改獲得新生的正面典型,深入淺出地講解了社區矯正期間的注意事項和違規后果,為社區矯正對象上了一堂生動而深刻的法治課。一名社區矯正對象在聽完講課后深有感觸:“這次教育讓我深刻認識到,必須嚴格遵守社區矯正規定,珍惜來之不易的自由,努力改造,早日回歸社會。”
不守規定,國法難容。谷城縣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結合實際,深入探索創新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機制,提升社區矯正監督水平,通過充分履職依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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