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守護未來:未成年人審判工作護航成長(1978-2024年)》,對未成年人審判工作進行了回顧與展望。報告顯示,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
▲示意圖 圖據視覺中國
文件明確,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對殺害、傷害、性侵、拐賣、虐待等各類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各級人民法院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絕不手軟,對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后果嚴重的,依法從嚴從重判處刑罰直至死刑,絕不姑息。湖南、海南、重慶、四川、新疆等地法院與相關單位聯合,統一部署開展嚴厲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專項行動,明確有案必查、有罪必懲,堅決從重打擊。對拐賣9名兒童的張某平、周某平、拐賣17名兒童的余某英等“人販子”,對“姐弟墜亡案”的張某、葉某塵,對假借戀愛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對線上“隔空猥褻”線下威逼強奸的王某山、孫某昌等,依法判處死刑,彰顯了人民法院堅決嚴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鮮明立場。
文件還提到,對利用職業便利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判處刑罰的同時判處從業禁止,從源頭上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出臺《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細化判處從業禁止的標準,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分工和銜接要求。意見發布當天,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王某猥褻兒童案,首次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員工宣告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在某勞動爭議案件中,因當事人有暴力犯罪記錄不適宜從事教師職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文件顯示,在各地黨委領導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比如,曾一度高發的拐賣兒童犯罪,自1992年以來,除1997年至2000年出現短暫反彈之外,其余年份一直呈下降趨勢。其中,采取偷盜、拐騙等方式拐賣兒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發案態勢,極大增強了人民群眾安全感。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楊珒 責編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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