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隨縣燈塔社區68戶村戶與老蔣簽訂了10年的土地流轉合同,將某農場80余畝土地按每畝1100元流轉給老蔣經營使用。但合同履行至2022年后,老蔣因資金短缺無法支付村民的土地流轉租金。
長期拖欠租金引起村民不滿,2024年1月,老蔣被68戶村民告上法庭。經法院調解并簽訂協議,解除了68戶村民與老蔣的土地流轉合同,老蔣自愿在2024年6月12日之前付清欠付的租金10萬余元并恢復土地原狀,向68戶村民返還案涉土地。
誰知,老蔣支付了2.4萬元租金后便不再露面。更讓村民氣憤的是,流轉合同解除后老蔣非但沒將土地恢復原狀并返還,還背著村民將農場內80余畝土地轉租他人。無計可施的村民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村民代表氣憤地說道:“人找不著、錢要不到、地拿不回!”
承辦法官前往隨縣厲山鎮燈塔社區農場和社區居委會了解情況,計劃先處理土地返還的問題。
經過了解,胡想得知馮甲、劉乙、陳丙(均為化名)三人于2024年初從老蔣手中轉租下這片土地,且不知道老蔣與村民之間的糾紛,土地流轉金已經直接支付給了老蔣。對于返還土地的要求,三人很是抗拒。
“老蔣因拖欠村民的土地流轉款,與村民的土地流轉合同已經被依法解除了,他無權將土地轉租給你們使用。”“你們繼續使用土地已經侵犯了68戶村民的合法權益,若村民們堅持要求返還土地,你們必須要配合。”“對于你們的損失我也感到惋惜,但是損失應由老蔣承擔,占地不退解決不了矛盾。”……胡想向三人反復釋法明理,并聯合社區居委會做工作,三人態度終于有所轉變,表示愿意配合退出土地承包。但因農場中原有的水池、大棚等土地附著物均由老蔣挖掘搭建,三人不承擔土地恢復原狀所產生的費用。
在一次次的溝通中,承辦法官獲知大多數村民仍然希望有人承租土地,沒有做好接收返還土地的準備,并且認為若由村民墊資恢復土地原狀是進一步擴大損失。而三名案外人中,劉乙、陳丙因損失較小,愿意主動退出,馮甲則因為前期投資過大,繼續承包土地的意愿非常強烈。
經過9個多月的不斷調整、協商,外地來隨經商的鐘丁(化名)表示愿意與馮甲一起承包下農場內80余畝土地,每年租金7萬余元。同時經第三方評估,兩人愿意將農場內歸老蔣所有的大棚、棚架等土地附著物折價5.5萬元進行收購并交付給68戶村民,用以抵扣老蔣拖欠村民的租金。68戶村民也自愿對剩余欠付的3萬余元租金放棄執行主張。至此,新的流轉協議達成,既保住了農場里的橘子樹,避免了土地流轉的“斷檔卡殼”,也讓村民被拖欠的租金得到完美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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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整理:錢偉 來源:長安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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