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紹興上虞開展房屋
“以舊換新”活動!
為順應群眾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決定開展上虞區房屋“以舊換新”活動,活動以“政策支持、自愿交易”為原則,計劃推出300套房屋“以舊換新”名額(以換購的新建商品住房套數為準)。
活動參與主體有哪些
1、住宅二手房收購主體:紹興市上虞海納置業有限公司(城建集團下屬公司,以下簡稱海納置業);
2、住宅二手房出售主體:需出售滿足換購條件的住宅二手房并購買本區新建商品住房的權屬人(以下簡稱換房人);
3、新建商品住房出售主體:上虞區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
活動時間
報名期限: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0月31日。以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協議》的時間順序,名額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動中的舊房和新房指哪些?
申請換購的住宅二手房(舊房)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建成時間在1980年1月1日(含)至1999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國有土地上的合法住宅且換房人擁有完全處置權利;
2、換購住宅二手房范圍:江東路以東,市民大道以南,迎賓大道、鳳山路以西,人民大道以北區域內,具體以示意圖為準(詳見附圖);
3、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狀況;
4、存在抵押、擔保、設立居住權等情形的,換房人應在簽訂《住宅二手房收購協議》前予以解除;
5、存在租賃關系的,換房人應在簽訂《住宅二手房收購協議》前予以解除。換房人或原承租戶可按市場評估租賃價向海納置業租賃換購的住宅二手房。
其他要求:
1、住宅二手房所在區域未列入我區拆遷計劃;
2、換購券與“筑巢助企”購房補貼、多孩家庭購房補貼、三孩家庭房票補貼、“人才房票”不得同時享受;
3、換房人可將換購新建商品住房資格轉讓給直系親屬(父母、子女);
4、換購的新房應為上虞區內已取得《商品房預(現)售許可證》的新建商品住宅。
換購形式是怎么樣的?
采用“以舊換新房票”(以下簡稱房票)加“以舊換新購房券”(以下簡稱換購券)形式開展。
房票價值:住宅二手房成交價格(含車位、車庫、儲藏室等附房)。
換購券價值:房票價值的10%,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每套換購的新建商品住房可使用多張房票和換購券;單套住宅二手房的房票和換購券僅限使用于換購同套新建商品住房,換購券不得單獨使用。
住宅二手房成交價格與換購券的價格之和不超過換購新房價格(新房價格以最終網簽合同為準,可包含有產權的車庫、儲藏室等附房價格)。
怎么申請報名?
1、換房人本人到鴻雁未來社區翰悅里銷售展廳(導航位置為:鴻雁未來生活展示中心,曹娥街道鴻雁路與五星東路交叉口南80米)進行線下報名,活動咨詢專線:0575-82586666,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換房人攜帶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換購流程是怎么樣的?
1、申請報名后開展下列工作:集中聯審、實地踏勘、價格評估、收購洽談、選房簽約、舊房過戶、物業交割、票券開具使用等;
2、住宅二手房價格評估方式為:由海納置業從城建集團公開招標產生的評估中介庫內抽取三家評估機構,對符合收購標準的住宅二手房進行交易價格評估,最終交易價格取三家評估平均值。
房票和換購券怎么使用?
1、換房人完成住宅二手房過戶登記及物業交割等相關手續后,由海納置業向換房人開具房票及換購券,換購券須在30日內使用(完成新建商品住宅網簽),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換房人未履行新房《認購協議》的,由此引起房票等所有責任和損失由換房人自負;
2、換房人持房票及換購券抵付新建商品住宅購房款,不足部分由換房人補足,并辦理網簽備案、預告登記等手續;
3、開發企業與換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在付款方式中注明“以舊換新”房屋屬性及換購券金額。
換購住宅二手房坐落位置示意圖
本活動方案由紹興市上虞海納置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5-82586666
來源:上虞城建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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